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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2024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扶持效应,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现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 关于加快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48号)文件要求: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 关于加快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48号)文件要求: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补贴按照2024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60%缴费标准为基数补贴2/3,补贴金额648元/月。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补贴按照2023年7月—2024年6月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基数补贴2/3,补贴金额398元/月。
三、补贴申报流程
申请人携带本人社保卡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常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阿左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由社区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查验及录入,街道办、苏木镇复审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阿左旗就业服务中心核准确认。
四、下列人员不符合补贴条件: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人员;
2.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期间担任企业法人或高管(法人、高管、监事、理事、财务负责人、联络人等);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期间担任合作社成员(法人、股东、成员);
5.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
6.提供虚假灵活就业信息的人员;
7.由灵活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8.在运管部门登记营运车辆信息的人员;
9.其他应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
五、补贴申报时间
2024年补贴申报时间定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阿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阿左旗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