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王涛、谢静黎律师无罪辩护成功,获赠致谢锦旗

学术   2024-11-05 16:30   湖南  

近日,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涛律师、合伙人谢静黎律师收到委托人L某赠送的“崇法维权 为民解忧 德高才厚 终成所托"、“法律服务暖人心 依法为民解难事”锦旗,以示两位律师对其案件倾力相助,并喜获案件终止侦查无罪的良好效果的感谢。


2021年7月,某地公安机关对“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L某任法定代表人的B公司牵涉其中,L某被传唤后通过B公司向公安机关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剩余“违法所得”无力退缴。2022年3月,L某被刑事拘留,当时看守所封闭禁止会见,接受委托后,王涛律师、谢静黎律师紧急介入,多次奔赴当地与侦查人员当面沟通、了解案情。B公司具备成品油经营业务资质,油品经营业务由C某承包,C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被异地法院判刑,公安机关认定L某亦构罪。根据此前从L某处了解到的情况、B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与侦查人员的沟通,综合分析掌握的情况和证据材料,辩护人认为L某对C某的虚开行为不知情、未参与,遂向公安机关提交系列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对L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当事人被取保后,王涛律师、谢静黎律师多次与当事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案涉事实的全过程,进一步收集本案相关证据材料,并持续与侦查人员沟通。因案件背景复杂,加之已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导致本案推进极其艰难。辩护人提交《建议对L某终止侦查的法律意见书》,公安机关未将L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将B公司作为嫌疑单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侦查查明税额为1500余万元。阅卷后辩护人抽丝剥茧,从多个维度论证虚开行为不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违法所得亦未归B公司所有,此前退缴的“违法所得”实际性质为承包费,本案不符合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辩护人提交了《建议对B公司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检察院建议下,公安机关最终对B公司撤回移送审查起诉。近日,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采纳辩护人意见,认为L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L某未实际负责B公司的成品油业务,未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终止对L某的侦查。”本案从立案至今已有1191天,《终止侦查决定书》虽然只有薄薄的一页纸,但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头顶沉重的“大山”终于被搬开了。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份荣誉,一份责任,锦旗不仅彰显了委托人对中伦文德律所专业性的高度认可,更是对王涛律师、谢静黎律师在案件中的杰出表现和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所付出努力的深切感激。中伦文德律师将以此为激励,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捍卫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辜负每一份信任与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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