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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采用派遣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派往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计划
招聘辅警20名,限男性。
二、招聘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身高1.7米及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或心理疾病等。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完整的人事档案,并能确保在试用期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单位指定的人事档案存放点。人事档案不得缺失学籍档案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六)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 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 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 见义勇为人员;
5. 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6.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0.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13.有纹身的;
14.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6.人事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1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请先核实自己的人事档案及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确保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报名。在试用期届满前,如不能调取人事档案到指定保管地点或人事档案不完整的,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已录用的,单位有权随时解除。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至12月23日(星期一)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登录飞驶特人才网(http://www.fsthr.com/),打开本次招聘信息,在招聘启事下方点击“报名链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将在飞驶特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大足区人社局南贤楼201办公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红/蓝底免冠登记照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学历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5)考生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1份: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若个人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做不合格处理;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通过飞驶特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工作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不提供任何参考复习资料,重点考核应聘者平时积累、基本技能、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由飞驶特公司大足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笔试结果及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飞驶特官网予以公布。
(四)体能测试
飞驶特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测人员,若进入体测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测(小于1:4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测环节)。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规则》等执行(见附件2)。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月。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及以上不达标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由飞驶特公司大足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飞驶特官网予以公布。
(五)面试
参加面试者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小于1:3比例的,则体测合格全部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制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由飞驶特公司大足分公司和大足区公安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飞驶特官网予以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三条第六项情形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的为第二优先顺序,其他成绩并列情形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由飞驶特公司大足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以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飞驶特公司官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被聘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大足区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飞驶特公司大足分公司按有关规定程序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补贴、岗位绩效、层级工资等构成。试用期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100元/月、相关津补贴,并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购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每月绩效考核等次发放岗位绩效。实习期6个月满转正定级后发放层级工资,月收入为3680元-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工资实行动态增长制,随工作年限增长逐年递增,另设年终考核奖,按照区局辅警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六、附则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司为本次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咨询电话:023-43723324、023-4335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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