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酒都义工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宜宾市酒都义工联合会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两类人员都需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报名者需满足:未购买过职工养老保险、未办理过营业执照,且需在正式录用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办理失业登记。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或写作水平;
6.社会工作、社区管理、新闻媒体、心理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有相应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名额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提供虚假信息,破坏或违反纪律及相关规定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不符合见习人员范围的。
三、报名要求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
2.线下报名地点:宜宾市酒都义工办公室(叙州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三楼),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13219392391)。
线上报名:传简历至邮箱6027504@qq.com;并按照要求填写简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填写《应聘人员个人简历》一份。
2.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面试及聘用录取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择优确定见习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管理及待遇
1.所招聘岗位属于就业见习岗位,实行灵活使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2.经考察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宜宾市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一经录用,原则上见习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按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结合中心岗位需求,经中心考评合格并征得本人同意,可聘用为中心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购买五险(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满一年后购买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宜宾市酒都义工联合会负责解释。
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