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江,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看这里→

时事   2025-01-22 20:08   贵州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政策。根据该政策,缴存人在黔东南州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提取条件的,其本人父母、子女无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的20%,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申请条件:

缴存人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

3.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独身子女证(提取父母或子女公积金时提供)(验原件,复印件1份)

4.购房付款收据或发票及购房人签名的银行刷卡小票(网银转账回单)(验原件,复印件1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件1份)

6.《商品房预(现)售合同登记备案表》(验原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验原件,复印件1份)

8.个人信息授权书(现场签署)

办理渠道:

州内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

(通讯员 梁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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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从江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石   弟

编审|袁丽娟

主编|张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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