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9日
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
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
活动主题为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当火灾发生时
我们身边的安全出口
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等
就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您留意过身边的逃生通道吗?
这些生命通道
有多重要
这里整理了一些案例
一起来看!
2021年6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震兴武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53.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哪些场所必须有逃生通道?
平时如何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逃生通道五问
你一定要了解!
1.哪些场所必须有逃生通道?
2.空着也是空着,能在逃生通道放东西吗?
3.占用、堵塞逃生通道会被处罚吗?
4.紧急时刻,如何通过逃生通道脱险?
5.平时如何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火场逃生“六不要”
请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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