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毕节住房公积金,最新提示!

民生   2024-11-30 10:53   贵州  


近日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最新提示





很多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对在职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办而感到疑惑。职工在离职后,其公积金账户分不同的情形处理,现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职工从单位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离职提取公积金: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


(二)在毕节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三)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二、职工离职后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存公积金,在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从原单位离职后,在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不能办理离职提取,只能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职工在毕节市范围内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原单位以离职原因为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


(二)职工在异地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出:


1.原单位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


2.在毕节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3.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三)职工从异地离职后在毕节市内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在毕节市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转入。


编辑 | 黄子涵

编审 | 孔雪松
终审 | 向昆鹏
监制 | 黎秀禹  
来源 |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闻热线 | 0857——8345777




点亮

分享给更多人

↓↓

云上七星
创新传播,齐心传递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