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个体工商户分类基础标准》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实行专项扶持政策。“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本地区在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同时,分别给予“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
新余市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拟入库名单公示
根据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实施方案》(余市监字〔2024〕84号)要求,经过个体工商户自愿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经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初步确定110家个体工商户符合“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现将拟入库的新余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入库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2日至28日
电 话:0790-6430336
电子邮箱:1294351641@qq.com
“名”即“知名”
“特”即“特色”
“优”即“优质”
“新”即“新兴”
本期编辑:肖思慧
责任编辑:胡轼睿
审 签:王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