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参与销售企业及门店名录
(滚动更新至第五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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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通市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通商发〔2024〕97号),我市统筹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持续扩容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扩大销售渠道,充分满足市民多样化、便利化置换需求。由县(市、区)商务部门遴选推荐,经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截至12月3日已确定南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销售企业及门店名录(滚动更新至第五批),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销售企业及门店名录(滚动更新至第五批)
南通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3日
继续敲重点!
南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从2024年9月14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个人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包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并在经审核公告的我市销售门店,通过银联商务支付平台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消费者予以补贴,补贴费用在购车时直接抵扣。
1
补贴时间及对象
以旧换新补贴认定时间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2024年9月14日至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与银联商务支付平台成功对接上线前,用旧车换购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消费者,可至原销售门店对原交易信息进行补录,经审核后可享受相应的政府以旧换新补贴
2
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发票含税价)分档实施。
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
价格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
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此外,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
综上,最高可以获得补贴600元!
(注:旧车残值抵价由车主和参与活动的相关企业门店商定,不属于政府补贴)
为方便广大消费者,南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采取支付立减方式!只需简单三步,当场即可享受政府补贴!
具体流程如下:
1.在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处交回符合条件的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为整车并包含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签署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授权委托书;
2.在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由活动门店录入消费者个人及车辆等相关信息,支付服务平台(银联POS机)自动计算补贴金额并核减,实现现场“支付立减”,完成补贴申领;
3.在公安交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代办点对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及时配合销售门店将旧车(车牌、车架号)、新车(车牌、车架号)、支付小票及发票等图片信息上传至采集平台。
销售门店操作视频如下,
敬请广大消费者配合录入相关信息。
如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已公布的门店电话咨询,也可对应拨打各地商务部门电话。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咨询热线电话
(接听时间9:00-11:30,13:30-17:30)
来源:南通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