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5日起,全国实施!事关个人养老金

文摘   2024-12-12 16:56   江苏  
12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
《关于全面实施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自12月15日起
个人养老金制度
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

推开至全国

所谓个人养老金
就是个人自愿参加、
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支持的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自愿在特定账户存一笔钱,
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
到达退休年龄时
又多一个养老金来源、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与普通银行理财或基金、
商业保险不同
个人养老金缴费
可享受延期征税的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金融机构要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保护,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通知》指出,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鼓励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商业银行要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便利。

《通知》明确,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的基础上,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途径提出申请并经核实后,由商业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强化信息共享,促进制度规范运行。同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经营主体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等
编辑:柳洋
责编:邢雅欣
审核: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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