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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中国(福建)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对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处罚款279389元,对冯某某个人处罚款58573元,合计罚款3379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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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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