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信息】
标题:【东吴金融】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商业保险影响分析
作者:葛玉翔
养老保障与财富管理需求或被激发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商业保险影响分析
投资要点
事件: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本次决定”),我们分析了对商业保险的影响和展望。
影响1:对存量产品条款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新生命表的更新迫在眉睫,对年金和保障类产品定价产生影响,关注对死差益影响。“本次决定”明确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主要任务包括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并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而商业保险产品的条款责任于保单签订日确定,缴费期和领取期均为明确年份日期,不受法定退休年龄影响。据世界银行统计,2022年我国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总计为78.59岁,其中男性为75.96岁,女性为81.34岁,较1960年平均提升了45.30岁。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年初,精算师协会向各家险企下发《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3)(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套生命表共7张,新增大湾区版,适用产品有微调;预期寿命提升,年金类或涨价;死亡率有所下降,定期寿险等风险保障类或降价。我们认为随着平均余命的提升,新生命表的更新迫在眉睫,同时对于促进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和提升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提供机遇。
影响2:“未富先老”下居民保险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挖掘。2014年和2024年两次“国十条”中均提出“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仍是重要工作之一。如何实现新国十条中提到的“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同时切实有效“引导保险机构切实维护行业信誉”,使得保险“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监管和行业的共同课题。
影响3:个人养老金产品迎来发展红利期,寿险公司拥抱养老金融蓝海。根据《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测算,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将于2027年达到峰值并在2035年耗尽,仅靠第一支柱难以维持幸福晚年生活的保险理念需要时间逐步深入民心。新国十条中提出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具体包括“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支持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2024年6月,李局长在陆家嘴论坛上提出“保险业积累的养老准备金超过6万亿元”,我们预计占2024年GDP深度不足5%,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影响4:丰富多元产品供给,低利率环境下考验寿险公司应对利差损隐忧和体现耐心资本特征的能力。“本次决定”对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强化权益保障要求,这也给了险企服务如针对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市民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量身打造保险产品的契机。随着老龄化的加深,险企需进一步健全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积极应对潜在的利差损风险,险资运用需要进一步体现耐心资本的特征,探索开展长周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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