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对水电站发展的影响

百科   2025-01-11 00:01   广东  


来源 | 水电发展与金融

作者 | 华能天成租赁  张骁驰


水电专栏

·洞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通过,这部法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它标志着我国能源行业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将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为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确立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优先地位,并通过明确非化石能源中长期目标、可再生能源最低比重目标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加速推动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变,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对新建水电站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提出,国家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小型水电站。开发建设和更新改造水电站,应当符合流域相关规划,统筹兼顾防洪、生态、供水、灌溉、航运等方面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对已建水电站的影响

对于已建成运行的水电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实施将推动其在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即水电站未来要从单纯的发电功能,向发挥综合性效能转变。水电站要用科技为自身赋能,要通过新技术、新设备,在提高发电效率和运行的智能化水平的同时,与区域电网内其它发电企业形成合理,提高电网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抽水蓄能与储能技术公众号观点:


我国水电站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中国的西南地区,特别是以下十三大水电基地:

(1)金沙江

(2)长江上游

(3)雅砻江

(4)澜沧江干流

(5)大渡河

(6)怒江

(7)YX

这些基地的开发程度已超过60%,主要水电站如三峡、溪洛渡等已投入使用,而其他如雅砻江的卡拉电站和孟底沟电站,以及大渡河的双江口电站等,均在建设中或预计在未来几年内投产。这些水电站不仅是重要的电力供应源,还参与防洪、供水和灌溉等多种功能,是中国现代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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