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井开大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查缉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和流动巡逻岗,重点查处二三轮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近期查获的二三轮车违法人员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同时,井开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企业开展“亮尾行动”,为厂区电动车、摩托车贴上反光标志,提高夜间行车的可见性,提升安全性。同时,向企业部门主管广泛宣传车辆反光贴的重要性,引导驾乘人员开车上路前务必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发现车辆尾部无任何发光、反光装置的,务必粘贴好车身反光标识,做到让“车尾”亮起来、让“安全”看得见,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为夜间安全出行增添一份保障。
真正的马路杀手
不闯红灯
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违法载人
按规定车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骑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可随意进入机动车道,更不可与其它大型车辆抢行,以免进入车辆盲区。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并不弱。事故发生时,在速度+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安全措施。
希望每一位驾乘人员
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请牢记任何时候!
安全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核发:贺丽萍、李丽萍
素材来源:井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