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抵制“老头乐”!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政务   2024-10-05 14:34   江西  
油门一踩便能“轻松上路”
曾倍受老年人的青睐
成为了路上的“常客”
人们称它为“老头乐”“老年代步车”
然而
这些“老年代步车”
不仅不符合上路行驶规定
本身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并且这些车辆的驾驶人
大多为老年人
并且没有经过专业驾驶培训
交通违法行为频现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几组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

电动三轮车横冲直撞闯红灯

受伤还担责!

2022年4月12日,吉州区,当事人周某春驾驶非标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沿云章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曲沙路与云章路交叉路口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例二:

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酿事故

负全责!
2023年7月9日,在泰和大道新南江村路口,驾驶员彭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至事发路段左转弯时,与非机动车道直行唐某驾驶的一辆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导致唐某及乘客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事故造成唐某及乘客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例三:

电动三轮车任性闯红灯被撞

车损人伤还担责!

2024年3月1日,在泰和大道与泰垦路十字路口,康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电动车在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时,并未停车等候,而是为了“省时间”,闯红灯继续向前骑行。当行驶至十字路口中央处时与沿泰和大道由南向北一辆正常直行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康某多根肋骨骨折、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例四:

电动三轮车任性闯红灯

肇事还逃逸!

2024年3月5日13:30许,峡江县,水边镇玉华路玉华名居红绿灯路口附近,一辆无牌“老头乐”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通行,与一辆自行车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蔡某未下车查看情况,也未报警,擅自驾车离开了现场。事故造成自行车骑手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例五:

七旬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酿事故

车翻人伤!

2024年3月10日,在319国道冠朝镇坝溪村路口路段,驾驶人郭某(74岁)驾驶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搭载两名乘客(郭某80岁、肖某70岁)未仔细观察路况,在左转弯时与后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被撞后侧翻倒地。事故造成三轮车上3人均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老年代步车”的危害?

1、安全性能差

“老年代步车”线上线下均有销售,多数缺乏质检报告,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性能普遍较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2、安全隐患大

驾驶“老年代步车”的驾驶人几乎没有经过驾驶培训,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熟悉,导致闯红灯、乱掉头、乱停放、逆向行驶、不按指定车道通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3、权益保障难

“老年代步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或者人伤事故后果,由于没有车辆保险,受害人得不到相应保障,将面临高额经济损失。

一起来看看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警示片

↓↓↓

吉安公安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务必选择

合法、合规、安全的

交通出行工具

不驾驶、不乘坐、不购买“老头乐”

!!!


编辑:曾浩澜

校对:郭   航、王修浩

审核:李丽萍 

签发:贺丽萍

吉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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