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电动三轮车横冲直撞闯红灯
2022年4月12日,吉州区,当事人周某春驾驶非标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沿云章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曲沙路与云章路交叉路口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例二:
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酿事故
案例三:
电动三轮车任性闯红灯被撞
车损人伤还担责!
2024年3月1日,在泰和大道与泰垦路十字路口,康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电动车在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时,并未停车等候,而是为了“省时间”,闯红灯继续向前骑行。当行驶至十字路口中央处时与沿泰和大道由南向北一辆正常直行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康某多根肋骨骨折、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例四:
电动三轮车任性闯红灯
肇事还逃逸!
2024年3月5日13:30许,峡江县,水边镇玉华路玉华名居红绿灯路口附近,一辆无牌“老头乐”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通行,与一辆自行车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蔡某未下车查看情况,也未报警,擅自驾车离开了现场。事故造成自行车骑手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例五:
七旬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酿事故
车翻人伤!
2024年3月10日,在319国道冠朝镇坝溪村路口路段,驾驶人郭某(74岁)驾驶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搭载两名乘客(郭某80岁、肖某70岁)未仔细观察路况,在左转弯时与后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被撞后侧翻倒地。事故造成三轮车上3人均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老年代步车”的危害?
1、安全性能差
“老年代步车”线上线下均有销售,多数缺乏质检报告,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性能普遍较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2、安全隐患大
3、权益保障难
“老年代步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或者人伤事故后果,由于没有车辆保险,受害人得不到相应保障,将面临高额经济损失。
一起来看看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警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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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公安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务必选择
合法、合规、安全的
交通出行工具
不驾驶、不乘坐、不购买“老头乐”
!!!
编辑:曾浩澜
校对:郭 航、王修浩
审核:李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