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曲周县乡镇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
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曲周县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乡镇全额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择岗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岗位为曲周县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5名,定向招聘岗位3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曲周县2024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
(一)“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11月13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11月13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定向招聘岗位”包括以下人员
包括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且考生应符合相应学历等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含2024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
(1)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在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13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报考者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凡涉及年龄、户籍、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11月13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1月13日8:30至19日17:30。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经招聘部门审查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7:30。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11月19日17:3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改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到曲周县委组织部352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共120分钟。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
2、笔试分值
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笔试要求
笔试地点在曲周县,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自己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是: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
2、居民户口簿(本人非邯郸户籍、配偶是邯郸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簿且能证明父【母】子、父【母】女关系的相关材料)。
3、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等)、退伍证等。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审核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要求
面试地点在曲周县,《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
3、面试考察内容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决策分析、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4、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曲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审查人事档案、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选择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曲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九)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曲周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1、考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岗位和报到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以免影响招聘。
政策咨询电话:
0310-8858909(曲周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
0310-8858526(曲周县纪委监委)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至12:00、14:30至17:30
来源:曲周县人民政府
编辑:郭馨茗
责编:于可心
主编:孙文珺
监制:王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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