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活下去,我们要丧失多少多愁善感?

文化   2024-12-19 07:40   中国台湾  

▲ 音乐与美文的跨界混搭,你有调,我有谱。

为了活下去,我们要丧尸多少多愁善感?






“在我的生命里,一直有一种意象:大漠和豺狗子。那意象中,有两个鲜活的图腾,那便是被豺狗子追逐的两个女子……”著名作家、甘肃省作协副主席雪漠在他的长篇新作《沙漠的女儿》开篇引言中如是说


《沙漠的女儿》雪漠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沙漠的女儿》讲述两位来自中国西部的乡村女性,在穿越戈壁沙漠途中遭遇的一系列扣人心弦的挑战。故事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的甘肃凉州,兰兰和莹儿姑嫂为了改变命运,牵着骆驼一同前往沙漠中的盐池打工。尽管凭借勇气与智慧,她们途中躲过了凶残的豺狗子,熬过了饥渴,克服了泥石流、日晒雨淋等重重困难,但发现自己的命运并未改变,故事以开放式结局暗示她们仍在探索改变命运的可能。
小说聚焦两位女性荒野求生的历险过程,并通过回忆和心理描写,带入中国西部乡村生活之粗粝、艰辛与沙漠风光之壮美、清新,重点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存意志、姐妹情谊、女性状况、爱情观念,以及如何在险恶环境下实现自我超越的故事

《沙漠的女儿》葛浩文英译本Into the Desert



《沙漠的女儿》英文版名为Into the Desert,由美国著名翻译家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林丽君(Sylvia Li-Chun Lin)从雪漠长篇小说《大漠祭》《白虎关》中选编翻译,篇幅更适合美国当地读者阅读。2022年,该译本因其“从语言和受众的角度适度加工,巧妙把握文学类翻译的创作空间,以通俗的话语表现原著的风格和内容,忠实原著而没有被字句所束缚,有助于美国读者理解中国人民不屈的奋斗精神”而获得中国外文局优秀翻译奖
雪漠作品以其生动描绘中国西部的地理景观、丰富文化和对存在、自然、灵魂、永恒的人文思考而备受赞誉。其作品外译语种多达20多种,推出近70个外语版本,由众多世界知名翻译家、汉学家执笔翻译。

葛浩文是诺奖作家莫言的译者,他和林丽君迄今已翻译十多部雪漠作品,他们说:“看雪漠的作品,对我们来说是全新的阅读经验,翻译他的小说也是全新的体验。雪漠的小说充满西部狂野风味、透着甘肃的人情风俗。从中我们可以体验到沙漠的力量,既有摧残生命的无情,也有大漠无与伦比的美。每当读到大风刮起时,几乎可以感受到砂砾打在脸上的疼痛。把雪漠作品介绍给英文世界的读者,能向他们展示真实的中国西部。”

美国著名翻译家葛浩文、林丽君夫妇


《沙漠的女儿》不仅真实再现了中国西部风情,还深入探讨了人应该以何种精神姿态应对生活挑战。兰兰和莹儿的故事凸显了人类追寻梦想和希望的力量与勇气,鼓励人们即便面对最严峻的挑战,只要坚持梦想,永不放弃,总有一天,能看到曙光破晓,这种精神深深感动了海外读者。美国艾美奖得主、脱口秀节目主持人洛根·克劳福德(Logan Crawford)在线专访雪漠时说:“沙漠的女儿》照亮了爱和希望,反映了中国的一句谚语:‘女人能顶半边天’。” 
美国作家、主持人詹姆斯·肯尼迪(James Kennedy)评价说:“《沙漠的女儿》一书的描写时而惊心动魄,时而悲伤欲绝,时而扣人心弦,时而温柔舒缓,它总会让你惊喜连连……为了活下去,我们到底要丧失多少多愁善感?而当我们越来越失去内心的柔软时,活着又还有多少价值可言?《沙漠的女儿》巧妙地通过人性、同情心和偶尔的幽默来解答这个问题。
雪漠表示:“《沙漠的女儿》是一个关于坚韧与希望的故事……也是一种隐喻。生活,就像是一片广袤的沙漠,我们每个人都身处其中并找寻着出路。这片沙漠,有时是现实生活中的困境,如失业、疾病或是社会压力;有时,它又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挣扎与困惑,那份灵魂的彷徨、孤独,甚至是对人生意义的丧失和质疑。在这个日益割裂与孤立的世界里,我希望《沙漠的女儿》能成为一座连接不同生命、寻求意义和陪伴的桥梁。获奖不仅扩大了这座桥梁的影响,也鼓励更多的人踏上这座桥,深入探索我构建的世界,并将主人公身上的坚持、勇气和智慧铭记于心。”

以下是《沙漠的女儿》引言和小说选编,略有删节。


《沙漠的女儿》引言


在我的生命里,一直有一种意象:大漠和豺狗子。


那意象中,有两个鲜活的图腾,那便是被豺狗子追逐的两个女子。她们用尽所有的生命气力,逃出了豺狗子的围追堵截,到达生命的彼岸。


二十多年了,这两个女子,一直在我的生命中鲜活着,我总能看到她们的微笑,她们是我生命诗意的源泉。每次遇到命运中的豺狗子时,我总是会想到她们。


二十多年前,当我还是一名年轻无畏、想要用文字改变世界的青年时,我第一次踏入了人生的沙漠,它无比寂寞,无比焦渴,却又涌动着无穷的力。那儿,广阔无垠,有烈日,有狂风,总让人叹为观止。


从那时起,我的命运中,总是会遇到一群群“豺狗子”。他们张牙舞爪,围成一个圈,盯着我,我是他们唯一的猎物。因为有了他们,我总能深切地感到生命的紧迫,但也明白我存在的意义。


这豺狗子,便是庸碌。


起初,我拼命跟他们搏杀,他们是他人,也是我自己。每到这时,那两个沙漠中的女子,就会成为我生命的图腾。她们是我内心深处的精神象征。每当我在黑暗中迷失,每当我在纠结中痛苦,我便想起那两个女子。每当陷入困难或绝望,她们就会提醒我: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也要保持坚强和勇气。


所以,在无数个生命的时段,我总能将手中的笔,化为石块和火枪,赶走那豺狗子。我并没有战胜他们,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态,但我学会了与他们共存,学会了如何在生命的荒漠中,守住希望和梦想。


《大漠祭》出版二十多年后,远行多年的我,又回到了那片沙漠。时光已改变了很多,景已殊,人已老,但那群豺狗子仍在,他们仍那样猥琐屑小,却俨然又似沙漠主宰。他们的叫声嚣天,仍凶悍无比。我站在沙丘上,心中充满感慨。


我终于明白,这沙漠,这豺狗子,那片焦渴的大漠,那圣洁的女子,已成为我生命抹不去的底色。


二十年过去了,我的笔仍在飞舞,我的心仍有激情。爱与智慧,仍是我生命的动力。我不知道未来会带给我什么,但我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豺狗子存在,那两个女子,将永远是生命的图腾,会带给我无穷的惊喜。我知道,无论前方有多困难,我都不会孤独。后来,在我的生命里,她们已化为无数的读者……还有梦想与爱,共同构建我的生命叙事。


如今,我站在时光的高处,回顾过去,那诸多元素,交织成复杂图案,丰富了我的人生。那群豺狗子虽在,但我不再恐惧,也不再逃避。我站在他们面前,心中充满感慨和敬意。他们不再是威胁和挑战,而化为我的战胜自我之路。我没再用石块或呵斥,而是将我们的相遇,写成了一部小说,在小说《爱不落下》中,亦有他们的影迹。


面对无尽的沧桑,我重启生命的诗意,我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将继续前行。我的眼已大明,我会审视过去,我会体验当下,我会探索未知。我学会了与野兽共舞,因为我参透了只有一线之隔的生死。


女人和豺狗子,宛如梦境般的舞者,她们跟梦想一起,庄严了我的沃土,共同构成了美丽的风景。她们与沙漠融为一体,化为一首永恒的诗,诉说着生命,挥洒着自由,解说无限的可能,能让我更深地理解生命的复杂和美丽。



《沙漠的女儿》片段


不知何时,沙丘上多了好些模糊的黑点,有的奔向死驼处,有的却凝在沙丘上。莹儿明白是豺狗子。她的舌头都吓干了,求救地望兰兰。兰兰端了枪观察一阵,说,不要紧,它们是奔食场而来的。那么大的骆驼身子,够它们吃了,它们是不会冒险攻击人的。莹儿明白她在安慰自己。她很想说,说不准人家眼中的食场,正是我们呢。身子传递着一阵酥麻,她的腿一下子软了。


……


入夜不久,死驼处就传来一阵又一阵撕咬声。豺狗子的叫声低沉而充满了嗔恨,在夜空里远远荡了去,又一晕晕荡了来,显得格外瘆人。驼们时不时抿了耳朵,发出突突声。骆驼是最能沉住气的动物,它们是轻易不抿耳朵的,现在这样,说明它们很忌惮那群瘆虫。莹儿口中虽不怕死,但一想豺狗子的模样,心还是一阵阵哆嗦。

那边的撕咬越来越厉害,说明豺狗子们对食物的争夺越来越激烈,也说明驼肉已满足不了它们的需求了。莹儿很害怕。她明白,要是那驼肉能满足豺狗子贪婪的食欲,她们就相对安全些。要是豺多肉少,等啃完那堆肉,豺狗子就会惦记她们了。



兰兰取出了火药袋子和铁砂,放在离火较远的地方。莹儿则往火中丢着柴,她丢得很少。她想,听说狼怕火,不知豺狗子怕不怕火?要是不怕火,她们活的希望就很小了。莹儿明白,要是豺狗子一齐扑了来,连重机枪都挡不住,别说一杆小小的火枪。


死驼那头的撕咬声越来越密,渐渐演化成一场大战了。惨叫声、吼叫声、威胁声、嘶鸣声一起扑来,间或夹几声长长的嚎哭,莹儿怀疑是狼嚎。她的头皮麻了。兰兰说,豺狗子和狼抢食场呢。豺狗子那么多,它们会吃了狼的。乱麻般的叫声越来越大,爆炸般扩散着,连星星也瑟缩着,渐渐没了。诸多音响汇成巨大的旋风,在沙洼里啸卷着,忽而滚过去,忽而荡过来。忽然,一阵沉闷的撕咬声咬碎了嚎声,嚎声断断续续,渐渐被撕咬声吞了。另一个嚎声却突出重围,逃向远处。莹儿仿佛看到,那堆龇着獠牙的动物正在狞笑着追赶。


兰兰捏捏莹儿的手。莹儿笑着回捏一下。两人的手心里有许多汗。莹儿悄声问,咋办?要不,我们走?兰兰说,来不及了,你的腿再快,也跑不过豺狗子……先多收拾些柴,熬到天亮再说。她叫莹儿拿手电照亮,自个儿抡了柴刀,将沙洼里的柴棵无论干湿,都砍了来。兰兰抱些湿柴给骆驼,又往火中丢了一些。火中马上响起嗞嗞声。


沙丘上的豺狗子都跑去抢食了,骆驼也安稳了。食场里的撕咬声更凶了。豺狗子没固定食场,哪儿死了牲口,哪儿就是它们的食场。或者说,它们瞅中了哪儿的牲口,哪儿就是它们的食场。它们也没固定的窝。除非到了生殖期,那些大腹便便的母豺狗子才可能在某处相对稳定地住上几月。待娃儿一大,它们便又成了沙漠中的旋风,哪儿有吃食,它们就刮往哪儿。豺狗子没有地盘观念,它们不像狼呀豹们用尿在自己的地盘上做记号,不,它们用不着。它们从来不抢地盘,因为哪儿都是它们的地盘。它们无处不在。只要有生命的地方,它们便会嘣儿嘎儿地出现,撕咬它们想撕咬的东西。在沙漠里,它们是一个摆不脱的梦魇。


兰兰认真地压着火,不使它熄,也不叫它爆燃。火跟身旁的枪一样,成为这个世界里仅有的两种心灵依怙了。进沙窝时,爹给她们包里塞了汽油打火机、气体打火机,还有火柴。在沙漠里,有了火,就有希望。爹把它们分装在各处。兰兰这时才明白了爹的用心,爹怕她们不慎丢了,或是用光了。记得当时,她还笑爹愚呢。


兰兰将驮架们放在火堆旁,除了火药距火堆稍远,其余的都挪到了身边。枪放得离火稍远些,以防火焰烤燃火炮子。她对莹儿说,这会儿,它们还顾不上这头,你稍稍眯一会儿。要是它们吃不饱的话,说不准就会打我们的主意。那时你想眯,怕也没时间。莹儿说,还是你眯吧,你剥了半天皮,怕是早散架了。兰兰说也好,你操心些,别叫火熄了,省着点柴。枪上我压了火炮子,你小心些。说完,兰兰靠在驮架上,不一会,竟响起轻微的鼾声。

……



撕咬声渐渐息了。


一种巨大的静默卷了过来。莹儿甚至能感觉到挤压的质感,也仿佛看到了黑夜里绿绿的眼睛。她没机会仔细观察豺狗子的眼睛,但看过村里疯狗的眼。想来豺狗子望人时,也跟疯狗差不多吧?只是疯狗的眼睛红,豺狗子的眼睛绿,但红也罢,绿也罢,都定然会有贪婪,会有凶残。


忽然,骆驼狠狠地啐起来。莹儿吓了一跳。这说明,骆驼发现了逼近的危险。她推兰兰一把,亮了手电。光柱利利地扑向远处沙丘,上面已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绿灯。那绿灯,质感极强,它们磷火一样游动着,飘忽着来去。莹儿打个寒噤,往火中丢一把干柴,吹几口,火突地腾了起来。兰兰悄声说,别怕,它们怕火。她捞过枪,枪口朝天。莹儿说,要不,打一枪,唬一下?兰兰说别急,要是它们不逼近我们,我们也不惹它们。现在,是麻秆儿打狼,一家怕一家。它们要是习惯了枪声,反倒不妙。说着,她取过马灯,点了。


为防豺狗子们偷袭,兰兰将铺盖和驮架变了方向,以前她们面朝骆驼,现在成了背向骆驼。骆驼有夜眼。这一变化,等于多了两双监视豺狗子的眼,她们就可以不管身后,只警惕前方了。


兰兰后悔没再多砍些柴,对燃多大的火才能镇住豺狗子,她没有经验。她想,要是它们不怕火光,步步紧逼,火堆就得大一点。这点儿柴,怕支持不到天亮。


豺狗子寂悄悄的,不发出一点儿声音。它们定然也在观察对手。胃里有了垫底的食物,它们当然不急。骆驼也停止了咀嚼,不再啐唾沫。除了火的呼呼外,啥声音也没有。莹儿觉得,那静寂变成了两堵墙,狠劲地夹向自己。这感觉真怪。以前,她喜欢静,厌恶吵闹,可没想到,静也会这样肆无忌惮地冲撞心。心便猛劲地跳,使劲地擂胸膛。沙洼里也涨满了心跳,而且,她渐渐觉出了好多心跳,兰兰的,骆驼的,还有豺狗子的。兰兰的心跳跟棒槌声一样,骆驼的心跳像石磙在缓慢地滚,豺狗子们的心跳则像破锅里炒石子,很是碜牙。渐渐地,碜牙声更大了,神经里就多了千万根拉动的锯条。她狠劲地咬住牙,晃晃脑袋,挨疼般屏了息,但碜牙声却仍在响,想来是豺狗子在咬牙。……


兰兰往火中扔了些干柴,火大了些,但多大的火光也只能照上十来米,再远,就看不清了。反倒因了近处的火光,模糊了远处的沙丘。莹儿想,要是豺狗子们悄悄摸到近前,冷不防一个猛扑,她们是绝对无法反应的。她亮了手电。强劲的光柱一射过去,沙丘上的黑点儿就慌张地动了,看来,它们将手电的光当成闪电一样的东西了。听说,所有动物都怕雷电,因为沙漠里老有叫雷电殛死的动物。别说一般动物,就是有些很稀罕的有了灵性的精灵动物,也怕雷电。它们好容易修上千年,一遇雷电,照样叫殛成一堆灰了。豺狗子们当然怕这个闪电般的光柱。


手电一熄,莹儿们又成了瞎子。她们只能看见模糊的沙丘轮廓。只有在火小时,才能望见远处黑里那些绿绿的灯。这也成了个悖论。叫火小些吧,她们怕豺狗子们会一窝蜂扑了来。火燃大些,她们却会变成瞎子。这情形,很像豺狗子们观看由人驼表演的节目。观众把她们看得清清楚楚,她们却一眼的模糊。这真是要命的事。


兰兰想了个法子,她叫莹儿侍候火堆,自己提了枪,提了火药,带了手电,伏在离火堆稍远处。这样,火光就影响不了自己的视力。要是有前来偷袭的豺狗子,她会用火枪招呼的。


一离开火堆,兰兰就发现四面多了好些绿灯。绿灯们飘忽着,说明那帮贪婪的动物又向前推进了。她瞅个绿灯最密的地方,瞄了,一扣扳机,扫帚样的火喷了出去。一阵惨叫传来。绿灯们倏地退了。


那闷雷般的枪响真管用,光柱里的麻点儿小了好多。看样子,至少在百米外了。火枪能装好些铁砂,但有效射程不过二三十米。一些豺狗子虽中了铁砂,但想来只伤了皮毛。兰兰就选了一种架子车钢珠,独子儿射得远些,连黄羊都能打下,不信还弄不死个豺狗子。兰兰说,打死一个豺狗子,至少能安稳一阵,一是给豺狗子一些颜色看看;二来,豺狗子们会抢食死者,她们就会赢得一些时间。兰兰说,到天亮,就好办了。也许,豺狗子跟狐子一样,习惯于夜里活动,日头一热,它们的头就疼。



看来,心真是个怪东西,多恐怖的场面,只要假以时间,它都会木了。虽然强敌仍在环伺,虽然命仍悬在蛛丝上,但两人却没方才紧张了。为了看清对手,兰兰过去,将明火压了,只留下火籽儿。这一来,四面的黑又压了来。她说,沙漠里的牧人多带火枪,豺狗子想来叫揍怕了。莹儿却说,也许它们是第一次见火枪呢。要是真见惯了火枪,它们不会逃这么老远的。兰兰说也倒是。


兰兰举了手电四下里扫,发现豺狗子多集中在东方。西边的沙山上反倒不见黑星儿。她们宿营时,是按老规矩选的地方,即背风,干燥。也就是说,她们背靠西面的沙山,面朝着相对宽敞的沙洼。兰兰说,这不好,要是豺狗子上了西面的沙山,只一滚,就会滚进我们的怀里,你连扣扳机的机会也没有。得挪到沙洼中间,这样,不管它们从哪面来,都得跑一截路,我们才有准备的时间。

趁着豺狗子们叫枪声震闷的当儿,兰兰点个大火把,在相对阔敞些的沙洼里燃起了一堆大火,两人老鼠挪窝似的将驮子、铺盖、柴棵、骆驼们移了过去。果然,半个时辰后,西面沙山上也布满了麻籽儿似的黑点。不过,莹儿却觉得,要是她们不搬,豺狗子们也未必敢上西沙山,因为那在火枪的有效距离之内。现在这样一搬家,反倒腹背受敌了。


一远离西沙山,清冷的漠风明显大了。莹儿觉得脊背凉飕飕的。她打开盛衣服的袋子,取了两件衣服,给兰兰披了一件,自己穿了一件。她们仍是背靠了骆驼,显然,骆驼也看到了西沙山上的豺狗子。


莹儿说,我们不搬倒好些。

《沙漠的女儿》作者 雪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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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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