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诉称,辖区内某店铺将原单层空间改造为二层空间,涉嫌违建。经查,该店铺原设计为一层,层高6米,为单层挑高空间,承租人在装修时将室内空间隔成两层。该店铺所在商业街为同一开发商开发,原始设计均为单层挑高设计,多数店铺在后期的装饰装修中,基本都增设了夹层。城管部门经调查,认为该建筑为既有建筑,对单层挑高空间增设夹层的行为不涉及增建扩建行为,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按违建查处。对此,相关部门就既有建筑内增设夹层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产生争议。
焦点
相关部门对在既有建筑内增设夹层行为的法律适用,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在既有建筑内增设夹层行为属于违法改扩建行为,应当适用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
观点二:在既有建筑内增设夹层行为是装饰装修行为,应当适用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论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规定,既有建筑增设夹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由消防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在既有建筑内增设夹层行为是装饰装修行为,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后,建筑工程就已完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规定,除不改变房屋外形和使用性质,只涉及内部结构加固、改造和内部装饰的修缮工程外,都应当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在既有建筑内增设夹层行为,并未改变房屋外形和使用性质,仅涉及内部结构改造,是装饰装修行为,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对在既有建筑内部增设夹层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在既有建筑内增设夹层行为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那么,工程投资额大于3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装修装饰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呢?根据无锡市既有住宅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住宅装饰装修行为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而非住宅的装饰装修分为特殊和一般两种:特殊类装饰装修需要在开工前向属地工程建设审批管理部门进行装修改造备案,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一般类装饰装修实行装修登记承诺制度,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属地街道(社区)申请登记。
提示
在既有建筑内增设夹层行为应当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根据《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住宅装修禁止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或者抗震、防火设施,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大楼面荷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等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非住宅装修投资额或者建筑面积在国家和省规定标准以下,按照住宅装修规定执行。其他非住宅装修的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房屋安全责任人擅自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或者拆改楼面次梁、楼梯等次要构件的,由县级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均应当按照《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监管。
往期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