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做好我县老龄助餐工作,合江县民政局拟在荔城社区开设“合江县社区幸福食堂”,现公开招募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合江县社区幸福食堂”项目运营。
详细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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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大水河路112号(鑫晟学府小区大门左手旁)。
2.项目基本情况:合江县社区幸福食堂面积约400平方米,已由县民政局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完成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目前已完成验收具备投用条件。另设置少岷社区、荔城社区、桂圆林社区3个助餐点。
3.项目运营要求:优先为居住在城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午餐堂食和配送服务。早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运营。
报名“合江县社区幸福食堂”运营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能力;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服务对象:优先满足居住在城区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助餐需求,再结合接待能力、运营能力向社会开放。
2.用餐标准:每餐搭配荤菜、素菜、汤、米饭等,确保营养均衡。
3.收费标准:60周岁—89周岁老人按照10元/人/餐标准收费(其余人员享受此套餐按15元/人/餐标准收费),9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向社会开放部分价格报民政局备案按规定公示执行。
1.机构报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由意向单位(企业)将报名表、运营方案及相关资料,提交至合江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并领取评分标准表。
2.资格初审:合江县民政局对意向参与单位(企业)进行资格初审。
3.考核评估:合江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通过初审的单位(企业)进行考核评估,进行综合得分排名。
4.开展合作:合江县民政局按照有关程序与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机构签订运营合同,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开展运营。
5.费用收取:合江县民政局第一年按照1万元/年收取租金,第二年根据运营情况重新研究确定租金费用,运营方入场需缴纳3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按照泸州市“老年助餐”有关补贴资助标准执行。
需查看现场的机构于11月15日下午3:00—5:00集中现场查看,11月21日上午9:00在合江县民政局会议室开展磋商。
联系人:王振华
联系电话:0830-5269884
18608218725
本项目运营机构确定后另行公示。
特此公告
合江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