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律咨询量上涨,困住“打工人”的几类问题可以这样“解”

政务   2025-01-24 16:11   浙江  




“你好,我莫名其妙被公司辞退了,能拿赔偿吗?”

“你好,想问下我们公司不给缴纳社保怎么办?”

……

年关将至,在线法律咨询、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有关劳动争议问题的咨询明显增多,今天,值班律师梳理了咨询量较多的几类劳动争议热点问题,供大家借鉴参考。


01
公司辞退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能获得多少赔偿?


图片来源于网络


问题回顾

小王(化名)在一家公司辛勤耕耘多年,近期公司因效益不佳开始大规模裁员。某天,小王毫无征兆地收到了辞退通知,公司并未提前30日告知。面对这种情况,小王不禁担心,自己是否能够主张两倍经济补偿加一个月的工资(即2n+1)?

律师解答

关于公司辞退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是否需额外支付工资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才需要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在本次咨询中,小王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主张2n+1缺乏法律依据。

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小王的情况,若公司没有确凿证据证实小王存在可被解聘的事实,那么其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小王可以以公司违法解除为由,要求公司支付2n的经济补偿。

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当遭遇公司突然辞退时,务必冷静应对,尽可能详尽地记录辞退相关细节,例如辞退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辞退理由等。另外要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业绩报告、工作成果等相关文件,以及能体现与公司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若认为辞退不合理,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2
女职工因怀孕遭公司辞退,经济补偿金基数如何计算?

图片来源于网络


问题回顾

小李(化名)怀孕后,公司以怀孕会影响工作效率为由,通知她降薪,并威胁若不接受就辞退她。小李对公司看似“合理”的降薪决定心存疑虑,若是因此被辞退,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

律师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若女职工怀孕被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依据。但在实践中,女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能处于休产假状态,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这就引发了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时,生育津贴是否应包含在内的争议,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所依政策、法律法规来分析。

怀孕女职工可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留存证据,妥善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绩效考核文件、劳动合同等能证明自身工资水平和工作表现的材料,以防遇到像小李这样的情况。一旦公司提出降薪或辞退,及时保留好相关通知、邮件、聊天记录等书面证据,这些将成为日后维权的关键。


03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图片来源于网络


问题回顾

张三(化名)于2020年1月1日入职A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并应公司要求签署了一份无须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2025年1月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A公司不再与张三续签劳动合同。张三离职后,了解到当初签署的承诺书是无效的,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想要求A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张三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另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负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法定义务。因此,张三有权要求A公司补缴社会保险。

若劳动者遇到张三这样未缴纳社保的情形,建议可以寻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协助。同时收集好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缴纳社保事实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社保部门全面核实情况。经社保部门调查,确认公司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就相应损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04

被“安排”到新公司后突遭辞退,可以要求原公司支付赔偿金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问题回顾

小赵(化名)在A公司工作5年,担任市场部经理一职。因公司战略调整,A公司将部分业务转移至新成立的关联公司B公司,小赵被安排到B公司继续担任市场部经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薪资待遇等均未发生变化。小赵在B公司工作1年后,B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裁撤市场部,他因此被辞退。测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时,小赵的工龄怎么计算?

律师解答

首先,小赵的工龄应从在A公司工作时开始计算,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次咨询中,小赵的工龄为六年,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应为六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小赵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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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司法局公法处、市法援中心

法律分析: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叶芸函 朱妤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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