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 | 陶乐人民法庭多措并举 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政务   2024-11-06 17:14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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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罗县人民法院陶乐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指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多措并举,以扎实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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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巡回审判,做家门口的正义“守护者”。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方便人民群众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是打通司法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陶乐人民法庭在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模式中,不断完善“巡回审判特色法庭”建设,在平罗县红瑞、红翔、庙庙湖三个“生态移民”村设立“生态移民巡回法庭”,先后确立了发放法官便民联系卡、开通诉讼绿色通道、落实司法救助、开展送法下乡、加强民情链接等十一项便民措施。创新巡回审判方式方法,采取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在农忙时节到田间地头开展“午间法庭”,让老百姓免受诉讼奔波之苦。同时,在庙庙湖村设立“审务工作站”,成立“村干部+网格员”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与辖区职能部门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形成法庭负责、政府联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科学支撑的良性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了巡回审判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2

深耕“枫桥经验”,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排头兵”。

陶乐人民法庭辖区的高仁乡、陶乐镇、红崖子乡均位于黄河沿岸。近年来,随着黄河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沿岸土地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层出不穷。陶乐人民法庭充分发挥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中。法庭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与综治中心、村委会建立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网格化联络图,以政府为点、“法庭、综治中心”为线、各行政村为面的全覆盖、立体式的生态保护平台。对涉及到影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应案件采取“法庭+政府+派出所”、“法庭+村民委员会”、“法官工作室+乡村干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了黄河沿岸八顷村16户农民将土地承包给种植“麒麟瓜”的承包商而使土地肥力下降破坏生态环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3

化解涉企纠纷,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人”。

陶乐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畅通企业诉讼渠道,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主动担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责任,平等保护各商事主体合法权益。针对经济下行,红崖子工业园区企业效益受到影响,涉企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态势,法庭秉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量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采取以保全促调解、“信用修复”等司法手段,助力辖区企业纾困解难。同时,法庭打破“坐堂问案”传统,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安商护航”活动,制发涉企司法建议,指导“无诉企业”创建,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从源头上降低诉讼案件发生率,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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