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样交社保是无效的!一起来看下吧!
目前,已有多地公布了2024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
社保已成为打工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实践中,一部分参保者即使缴费,也是无效参保!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注意!这4类人
参保无效!
很多人认为,只要自己按时缴纳了社保,就能享受社保的待遇。
我国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要缴纳社保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考虑延迟退休的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且社保缴满15年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
一般对以上两种重复缴纳情况,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早在2020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到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返聘就是已经办理退休,在家领取养老金的人,但是由于其职业越老越吃香,被公司重新聘请,比如老师、科研人员、医生等等,像这种情况公司就不需要为他们缴社保。
怎么查询自己有没有重复缴纳医保呢?以广东为例:
1.进入“粤医保”小程序。
2.选择需要查询的参保地,点击“参保情况”即可进行查询。
已经重复参保的怎么办?
1.已在一地区参保,需要在另一地区重新参保的,需先回原户籍地(或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手续。在单位参加的职工医保“停保”,需原参保单位办理。
2.从家乡外出到其他地方上大学并参加学校所在地医保的学生,需先将本地医保“暂停”。
那么,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吗?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继续往下看。
这样交社保
统统不合规
误区一: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么?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误区二:试用期不用交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误区三: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交!
误区四: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另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误区五: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
综上,需不需要给法定代表人交社保,关键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误区六: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将社保挂靠别人公司,或者找人才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几乎是很多失业朋友的备选之路。
但是,这样缴纳社保是非常不靠谱的。市面上多数社保代缴服务公司都处于灰色地带,所谓的“挂靠”社保,其实就是虚构劳动关系,然后骗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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