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招聘公告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引进机制,现委托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补录5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原则;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 报名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工作人员义务。
2. 报名范围:符合相关医学学历、年龄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基层医疗卫生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公共卫生、药剂、护理岗位要求按照附件(灵武市2024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具体要求。
4. 年龄要求:根据所申报的岗位要求区别对待,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10月1日,10月1日前未取得在读学历、学位证者需携带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5. 必须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
2. 受过刑事处罚的;
3.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4.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 招聘岗位
1. 护理岗位:临床护师(士);
2. 公卫岗位:公卫医师(士)、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包括预防、妇幼、慢病、健康教育等;
3. 药房岗位:(中)西药剂师(士)。
注:详见(附表1)
四.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2. 报名时需上交材料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等,1寸照片3张(不限底色),所报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材料。
3.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4. 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东苑小区北门东侧。
(二)笔试
1. 笔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
2. 笔试范围:医学基础知识[包括护理、药剂及公卫、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史知识。
3. 笔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不设合格线;
4.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笔试成绩于笔试环节结束当日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公示。
(三)面试
1.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到面试比例则按照实有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2.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日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公示;
5. 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五)体检+政审
1. 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在初步招聘人选中再次进行筛选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人员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和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六)公示
体检与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上岗。
五. 薪资待遇
按照灵武市卫生健康局现行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1个月),自试用期起缴纳社会保险。
六. 纪检监督
1. 本次招聘工作在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951-4025322)。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 注意事项
1.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获取相关通知的,后果自负。
2. 本公告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灵武市2024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