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法院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文摘   2024-11-09 19:17   西藏  



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8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日土县人民法院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该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能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相关法治宣传,注重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家庭矛盾纠纷,公正审判相关案件,加大生效判决执行力度,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好司法保障,为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还存在法治宣传还有盲区,宣传成效有待提高,部分家庭和妇女维权意识仍然淡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不健全,从全局高度抓前端、治未病、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和诉源治理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需县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好司法为民要求

深刻认识新时期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对于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行为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务领域,规范家事诉讼程序,进一步加强源头保护和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积极妥善调解家庭矛盾纠纷。立足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目标,依法妥善、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持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持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增强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维权意识和能力

在重要节点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开展司法服务活动,积极发布典型案例,实时通报审判情况,向社会公众通报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导功能。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在校园等活动,积极通过送法下乡、巡回审理、以案释法和各类媒体等,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法治宣传,不断提高相关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在全社会大力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理念,积极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增强公众预防制止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意识和妇女儿童自身维权意识,举司法之力织密织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屏障。

三、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交流和协作

积极联合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加强工作沟通、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合作相关机制,协作配合形成合力。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指导做好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相关工作。适时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积极参加相关案件审理和涉案妇女儿童当事人生活状况、纠纷后续情况回访观护,共同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保护事业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报送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日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来源:县人大办

编辑:扎西央宗

审核:格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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