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为体现对劳模、工匠 (含高技能人才)的优待和尊崇,解决他们创业创新资金需求,鼓励其立足岗位、攻坚克难、创业创新,日前省总工会、省委金融办联合印发《湖南省总工会 湖南省委金融办 关于开展“劳模工匠创业贷”金融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联合有关银行机构在全省创新开展“劳模工匠创业贷”金融服务,为劳模工匠创新创业注入“金融活水”。
据悉,“劳模工匠创业贷”贷款对象为全省县级以上劳模、工匠,含五一劳动奖章和高技能人才(高级技能职业资格等级)等及其所创立的企业,贷款对象需年龄在20—7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还款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同时贷款对象创业项目须经工商、税务等有权部门登记注册,须办理合法的登记注册和年审手续,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贷款对象还需符合贷款申请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通知》,“劳模工匠创业贷”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劳模、工匠等解决创业需求及在创业创新过程中因生产资金不足或初期创业资金困难需要,严禁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股票、期货、房地产投资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政策规定禁止投入的项目、用途,贷款不得移用挪用。
目前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10家银行的各省分行参与“劳模工匠创业贷”金融服务。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个人端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信用创业贷款额度,企业贷款(法人端)金额按照银行产品方案执行,具体授信额度根据所申请银行审核实际确定,借款人可享受合作银行绿色优先通道服务。
创业信用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根据借款用途、周期、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最低可至LPR-40BP,具体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但最高不超过LPR+150BP。
记者了解到,对于符合条件的劳模工匠创业贷款,工会还将给予贴息补助。经贷款银行审核并报当地县(市区)总工会备案,借款人还本付息后凭结清利息清单及相关资料向当地县(市区)总工会申请贴息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的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贴息补助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带动就业作用发挥明显,每年新增稳定就业岗位10人且6个月以上)不超过3年,逾期或贷款期间未支付利息的不予贴息补助。
来源:湖南省总工会融媒体中心
作者:湖南工人报全媒体记者 罗晓芳
编辑:尹燕 美编:肖佳
审核:曾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