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参保人注意啦
医保局今日公布了
北京市2024年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正在公示中
共新增115家医保定点机构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附近的
北京市2024年
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公示名单
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消息,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等文件规定,对115家2024年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
公示期内,可就上述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规定的情况向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10-55528732
电子邮箱:xiechuxuan@ybj.beijing.gov.cn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2号楼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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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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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京小智听说
一些朋友要来北京看病有一些疑问
外省参保人员来京就医,需要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办理备案。具体备案流程,请向参保地医保部门咨询。
目前,部分省市地区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在网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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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基本上分为两种方式:
1、直接结算:异地参保人员已在本人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规定的,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2、全额结算:异地参保人员在本人参保地未按照当地医保政策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政策进行费用申报(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图源摄图网(ID:501208399)
▌编辑:京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