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12月1日开始将有一个新变化
全国将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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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
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数电发票可以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生成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等特定业务发票。
票面基本内容: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
电发票的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的后两位,第3-4位代表开票方所在的省级税务局区域代码,第5位代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为顺序编码。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
领票流程更简化
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设备,无需领用数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发票总额度,也就是说,今后,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基本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开票用票更便捷
纳税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使用其集成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的“发票业务”功能,即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此外,数电发票取消了特定版式,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
入账归档一体化
通过税务数字账户下载的数电发票含有数字签名,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即可入账归档。
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两类数电发票下,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目前设置了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机动车、二手车、代开发票、通行费、医疗服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稀土等特定业务发票。
图源摄图网(500461454)
发票总额度的动态确定有四种方式,包括月初赋额调整、赋额临时调整、赋额定期调整、人工赋额调整。
月初赋额调整:月初赋额调整是指信息系统每月初自动对纳税人的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
赋额临时调整:赋额临时调整是指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的一定比例时,信息系统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当月发票总额度。
例1:2024年8月初成立的A公司,初始发票额度为750万元。
情形一:2024年8月中旬,A公司销售额增加,至8月2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达到600万元(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的一定比例),经信息系统自动风险扫描无问题后,为A公司临时增加当月发票总额度至900万元。
情形二:2024年8月中旬,A公司销售额增加,至8月2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达到580万元,未触发信息系统临时调整。8月21日,A公司因经营需要,需开具1份金额为200万元的数电发票,在填写发票信息时,因累计金额达到780万元(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的一定比例),经信息系统自动风险扫描无问题后,为A公司临时增加当月发票总额度至900万元。
赋额定期调整:赋额定期调整是指信息系统自动对纳税人当月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
例2:2023年7月初成立的B公司,初始发票额度为750万元。
根据B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7月至12月各月发票额度的使用情况,2024年1月初信息系统将其当月发票总额度调整至850万元。
人工赋额调整:人工赋额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发票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发票总额度。
例3:C公司2024年7月初发票总额度为750万元,因销售额增加,信息系统为C公司临时调增当月发票总额度至900万元,但仍无法满足C公司本月开票需求。C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增当月发票总额度至120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未发现异常后,相应调增C公司当月发票总额度。
温馨提示:
1、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2、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调整。
图源摄图网(500531248)
1、已开具的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
2、开票方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付数电发票。
3、选择下载打印方式交付的,数电发票的票面自动标记并显示“下载次数”“打印次数”。
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
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入账与否打上标识;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政策原文链接;:国家税务总局
https://mp.weixin.qq.com/s/K5bRJJF2jE62gsRGUPCz_g
图源摄图网(40006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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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京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