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答疑第85期】社会保险费热点问答——用人单位篇(二)

政务   2024-11-06 09:41   天津  


01



用人单位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增减员业务后,还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或者客户端做什么操作?


答:用人单位在人社、医保办理增减员业务后,在电子税务局或者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上可以实时查询到,单位核实信息即可。





02



用人单位本月有新增员工时,在职工参保信息管理中有该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费时没有该人员的应缴信息,如何处理?


答:需要先申报新增人员的年度缴费工资,再申报社会保险费。





03



用人单位申报成功社会保险费后发现申报错误,需要减员,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后发现需要办理减员时

未缴费的

需要作废申报后再办理减员业务

已缴费的

需要办理退费





04



用人单位申报成功社会保险费后,需要增员,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后发现需要办理增员时

未缴费的

建议员后作废原申报一并重新申报

已缴费的

直接增员再申报即可





05



用人单位征期内申报成功但未在征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补缴时需要重新提交申报吗?


答:不需要,直接缴费即可,系统自动生成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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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排版: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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