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君《"纳妾"制度与传统家庭关系》
文摘
历史
2024-10-20 00:02
湖南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惠君博士,于2024年10月19号周六晚,利用业余时间为大家分享了《"纳妾"制度与传统家庭关系》。现经本人授权在本公众号上发布。文末有刘惠君老师讲座音频文件。纳妾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与男权社会密不可分。从炎黄开始,我国就进入了父系时期,早在夏朝,我国便确立了父权制,政权以父系血统相传,家族也以父亲的血脉向后传承。男性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占据主要支配地位,女性便被当作了满足各种私欲(生子、泄欲、劳役等)的工具,纳妾逐渐被合法、制度化并演变为社会习俗,对传统形成了长久的历史影响。传统宗法制、嫡长子制和家族血缘等特征决定了纳妾制度的普遍存在。这种扭曲两性互相平等的社会制度,以男权.夫权和族权对女性进行压迫,从产生之日起,就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它凌辱、残害着广大女性,又腐蚀败坏着男性心灵,伤害着千千万万个家庭,并造就了社会上广泛的劫掠、诈骗、拐卖人口、淫乱等各种犯罪活动,同时也在败坏国家。本期讲座音频:
刘惠君博士
刘惠君博士,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参加了2005年-2011年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国家清史·清史考异》部分编纂;专著有《中国近代早期工商业发展与社会法律观念的变革》、《天国悲歌》等。刘惠君教授往期部分社科文艺综合类讲座:
第一讲:刘惠君《中国与欧洲的传统农业及不同特点》
第二讲:刘惠君《中西不同血缘关系与社会构成》
第三讲:刘惠君《东西方不同社会性》
第四讲:刘惠君《中西传统的不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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