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资助公告

文摘   2024-09-18 12:12   辽宁  

资助公告

一、资助对象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学生

5、烈士子女

6、残疾学生

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家庭困难实际情况综合认定为扩面。

8、无证群体按文件要求,只要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保育教育费100元/月.生。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向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 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如果是低保家庭的,要提交持有人页、家庭成员页、领取发放页、年检页复印件,没有领取页的以其他形式发放补助的,可由本人提供银行对账单等发放补助凭证。

(4)如果是残疾人子女的,要提供残疾人证持有人页复印件。

(5)如果是无证家庭,要提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事故认定书、病志等。

2、学校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受资助名单和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审核确定。

四、资助方式

      先免后补,资助金半年拨一次,按实际在园月份计算。未入园超过半个月,不拨当月资助金,家长自担保教费。

法库县第二幼儿园
法库县第二幼儿园是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幼儿园,现已是四星级幼儿园,在园儿童约300人,是一所标准化、国际化、专业化的幼儿园。幼儿园秉承着幸福快乐、健康成长的办园理念,用心教育,用爱养育,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是孩子成长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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