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须知 )
(一)免费停放对象为非营运的小型汽车(不含营运的客货运车辆)。
(二)进入免费停车场的车辆,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车辆在车位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联系方式。
(三)车辆出入单位(停车场所)时,请减速慢行,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出入口等有碍车辆通行的地方停放。
(四)驾驶人应关锁好车辆门窗,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车内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切勿将贵重物品存放于车内,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坏、车内物品遗失等自行负责。
来源: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编辑:邱方利 刘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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