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早前接获身份证明局转介一宗怀疑假结婚个案,指一名本澳男子张某以夫妻团聚为由,申请一名内地女子及其两名子女来澳定居。
而张某原为内地居民,于2009年与本澳女子何某结婚,并于2016年成功取得澳门居民身份,二人于2018年离婚。
经调查,张某与前妻何某婚姻存续期间,与现任妻子共育有两名子女,怀疑当中存在不实婚姻关係。
警员传召何某到本局协助调查,并于11月22日在关闸口岸截获张某。
经调查,二人承认从未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及缔结虚假婚姻,目的为协助张某取得澳门居民身份,至今何某收取张某共约80,000澳门元报酬。
涉案张某及何某均涉嫌触犯第16/2021号法律第78条“为取得许可而虚伪作出并主张某些法律行为”罪及第76条“关于身份的虚假声明”罪。
此外,由于张某曾于身份证明局作不实之声明,其涉嫌触犯《刑法典》第323条“作虚假之当事人陈述或声明”罪,案件移送检察院侦办。
图文来源:澳門治安警察局及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