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对待动物是严重刑事罪行!近期香港网络流传多张相片,指上水彩园邨平台有讲普通话小孩当众手持「狙击枪」型长枪射雀,批评是「蓄意杀害小动物」,又忧虑子弹会误伤途人。
相片见到,1名站在高处的男孩,正拿着狙击枪型长枪向着远方瞄准,旁边有多名途人。
网民呼吁报警:射到人点算?
网民看过照片哗然,指责相关小孩行为离谱,「上水雀仔大屠杀?」、「玩到没东西好玩?」、「无家教」、「我试过在楼下公园被一群小孩拿气枪射我的头」。
也有网民认为应报警处理,“应该当时报警,然后立刻拉住他”。不过亦有网民认为只是玩具枪,不用大惊小怪。
虐待动物可罚款监禁
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如残酷地打、踢、恶待、过度驱赶任何动物、或残酷地将其折磨、激怒或惊吓,
或因胡乱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种作为而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等,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3年。
发射气枪符这种情况可罚500元或监禁
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列明,任何人无合法解释而疏忽地发射气枪,而对任何人构成危险或烦扰,可处罚款500元或监禁3个月。
而根据《火器及弹药条例》,枪口能量超过2焦耳的气枪(包括长枪型气枪、气枪或手枪型气枪)均属枪械,任何人除非持有牌照,否则不得管有该等枪械或弹药。如有违反,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14年。
图文来源:香港01、Hello香港及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