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蔡金发
蔡金发,男,汉族,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大具乡培良村人。
2024年12月6日下午5点左右一女游客在丽江玉龙雪山景区蓝月谷镜潭湖边游玩拍照时不慎跌入湖中并拼命呼喊救命,样样红公司当班员工蔡金发闻声而来看到落水游客情况危急于是不畏严寒、毫不犹豫纵身跳入冰水中一把抓住落水游客的衣服并缓慢带往岸边,快到岸边时已经接近力竭,但蔡金发为了游客的安全努力克服紧张和身体的疲惫咬牙坚持,经过不懈努力和众人协助之下终将该游客营救上岸,挽救了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云南省见义勇为行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推荐表彰(试行)》,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拟确认蔡金发不畏严寒、挺身而出跳入冰水中勇救落水人员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12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丽江市见义勇为协会玉龙县工作站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88-5388726(自动传真)
联系人:张湛 联系电话:13908887052
丽江市见义勇为协会玉龙县工作站
2024年12月20日
主办单位:玉龙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 萍
二审:张世芳
终审:和尚彪
监制:和岳琪
法律顾问:云南李寿刚律师事务所 李万昆
(132 0888 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