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有爱无碍”的特殊调解

政务   2024-10-12 20:18   云南  

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墨红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普通却又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和往常一样,墨红法庭的立案大厅依旧人来人往,但这天的人群中却多了一个“不一样”的身影,一位杵着双拐的女性在书记员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走入大厅,她说她要离婚,和大多数离婚夫妻一样,因为生活中的各种小事,他们经常吵架,让婚姻一步步走向“尽头”。

书记员收到案件后犯了难:“这两夫妻一人是肢体残疾,一人是眼睛高度近视,两人都行动不便,后续开庭让他们来回到法庭,对他们来说肯定很不方便,怎么办?”

法官知道书记员的担忧后,立马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别担心!他们不能到法庭来,我们可以到村里去,我们有‘巡回审判’啊!”







案情回顾



原告罗某(女)系肢体残疾与被告兰某(男)系视力残疾,两人于2023年经媒人介绍相识、相知、相恋,不久后就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3年年初办理结婚手续。2023年年底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且因为双方身体上的不便,婚后两人慢慢地没有了共同语言,常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原告罗某选择回到了娘家,两人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罗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经查,原被告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行动不便,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免去二人来回奔波,法官决定源头调解,入村审理,将法庭搬到村里,在家门口进行调解。





调解经过



相识不易,相处难离,走到婚姻的殿堂也不容易,说明你们也是有感情的。生活不容易,产生矛盾在所难免的,你们都还年轻,再相处下去总会找到合适的方式的,离婚不能冲动,希望你们能再考虑一下……

原告:隔阂一旦产生会一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我们两个行动也不便,分开是对彼此最好的选择。

被告:我俩走到这一步,我不感觉意外,更多的是不舍,我们特殊的情况让我们的生活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她要离开,我尊重她的选择。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来源,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询问。

在交谈中,法官了解原被告的感情确已破裂,没有持续共同生活的可能。后经组织调解,原告父母考虑到被告的身体及家庭情况,当场表示愿意补偿一笔钱给被告并当场履行部分金额,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一致意见。

至此,这起特殊的离婚案得到妥善解决。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派出机构,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矛盾化解的第一线。近年来,墨红法庭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巡回办案于田间地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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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716期

审核:尹瀚

编辑:唐世清、孙倩、周琼、熊春荣、王岚辰

来源:富源县委政法委、富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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