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
关于追授刘谋昌同志
“成都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24年10月15日)
刘谋昌,男,汉族,四川彭州人,1970年10月出生,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彭州市桂花镇鹿坪社区党委委员。2024年7月24日凌晨,鹿坪社区突发暴雨洪涝,为保障上游12户居民出行安全,刘谋昌同志主动请缨,深入防洪抢险一线,在设置警戒时,因其所在位置道路突然垮塌,跌落河中不幸殉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砥砺忠诚之志、激发奋进之勇,市委决定,追授刘谋昌同志“成都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刘谋昌同志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优秀代表。他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立足平凡岗位苦干实干,带领党员群众修筑河道堤坝、铺设供排水管道、铺平农业路,解决当地农业灌溉季节性缺水、农产品流通不畅等问题。他争当乡村振兴“急先锋”,带头加入农业合作社,积极推动多个重点项目落地,打造多处新消费场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他始终冲锋在群众需要的前沿,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赶赴原鹿坪村受灾最重的村民小组安全转移被困群众240余人;2013年四川“7·9”特大暴雨灾害抢险中,翻山越岭绕过被泥石流阻断的道路成功救出3名70多岁的老人,用真情和实干守护群众安危。他对群众满怀深情、真诚质朴,关爱困难群众和老弱病残,积极帮扶17户困难群众、为27户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刘谋昌同志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谱写了新时代基层干部的奉献之歌。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向刘谋昌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学习他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坚决把该担的担子担起来、该干的工作干起来;学习他挺膺而上、舍生忘死的无畏精神,面对艰难险阻毫不畏惧,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险处;学习他牢记宗旨、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宣传刘谋昌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英雄精神、砥砺奋斗情怀,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攻坚克难、担当奋进,团结协作、拼搏实干,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斗者、开拓者、奉献者,为服务全国全省发展大局、推动成都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先锋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