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察机关申请延长对涉嫌内乱首领等罪名成立总统尹锡悦的拘留期限,但法院不予批准。
从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接手尹总统事件后,以延长拘留期限为前提,准备面对面调查的检察机关遇到了大型不利因素。
检察机关正在考虑在第一次拘留期间内将尹总统移交审判的方案、再次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的方案等对策。
据法律界透露,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昨天(24日)批准了检察机关紧急戒严特别调查本部(本部长朴世铉,首尔高级检察长)要求延长对尹总统的拘留期限的申请。
法院表示:"在调查处(公调处)检察官调查相当于高级公职者犯罪的事件后,贴上提起公诉的要求书,将该文件和证据送交检察厅检察官的案件中,很难认为接受该请求后判断是否提起公诉的检察厅检察官有(正当的)理由继续调查。"
法院列举了公调处法的立法宗旨,即在独立位置调查高层公务员等犯罪,以保障调查的公正性为目的,分离调查和起诉,并适用于公调处和检察厅之间的公调处法第26条的规定宗旨,关于检察厅所属检察官是否有补充调查权或范围,公调处法没有明确规定等判断依据。
其宗旨是,检察机关无权完善独立调查机关公调处的调查结果,因此只要判断起诉与否即可。
以延长拘留为前提,对尹总统进行面对面调查的检察机关计划被紧急叫停。
检察机关从公调处接手尹总统事件后,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延长拘留期限。
如果检察厅接受延长到下月6日的申请,检察机关将确保超过10天的时间。
此后,检察机关在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大楼进行了传唤尹总统出席的传唤调查,并亲自前往首尔拘留所进行访问调查的可能性,进行了应对。
将参与特别调查本部公共调查1部所在的中央地方检察厅9楼准备为调查室,并禁止普通车辆出入办公楼停车场。
总统警卫处检查了大楼内部,调查组参观了拘留所内设置的调查室设施。
但是,由于法院的不允许决定,检察机关只剩下一天到三天的时间。
检方认为,15日在公调处被捕的尹总统的第一次拘留期间,除了逮捕适当审查、拘留前嫌疑人审问(拘捕令实质审查)等所需的时间外,后天(27日)为止。
检察机关认为,释放尹总统不符合此次事件的调查宗旨,因此,将讨论在第一次拘留期间内拘留起诉尹总统的方案。
检察机关的立场是,此前对前国防部长官金容贤、戒严指挥军等10人进行了拘留起诉,因此,已经巩固了证明内乱嫌疑所需的证据,但对尹总统没有进行过正式的调查,移交审判后,将面临维持公诉的情况。
考虑到在公调处调查过程中一次也没有对尹总统进行调查,检察机关为了追加调查,有可能再次申请延长拘留期限。
但是,有分析认为,法院在公调处法解释上,以检察机关不能补充调查为由,允许延长申请,因此推翻的可能性不大,在第一次拘留期限所剩无几的情况下,实际利益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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