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上午,杨浦区绿化市容局党组举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邀请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市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成员、上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蒋惠岭教授作“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大策略”专题讲座。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刃主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并作学习动员。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及相关部门的同志近20人参加。蒋惠岭院长在辅导讲座中说,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指导思想和战略安排,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是所有法治活动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支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和策略很多,但对于政府官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来说,重点应当掌握以下十大策略。第一,更新观念,端正态度。要学会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己的工作,要把握方向,胸怀大局,增强使命,强化责任,提升专业化水平。这是一种境界,而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理念与态度的关键作用。第二,民主施政,执法为民。要打通一个关节,即法律的人民性;要树立一种理念,即民本主义精神;注意借鉴一种思想,即社会契约论;要养成一种习惯,即换位思考。这是一种政治觉悟,只有口头上的宣示远远不能作为证明。第三,法治思维,不离轨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践中可以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区分为三个层次,进而提出有所差异的要求:一是普通民众的法治思维;二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三是法治专门队伍的法治思维。我们应当找准定位,不可放松要求。第四,提升能力,精进专业。法治工作人员应当把法律作为一个专业来研修;行政管理人员应当把法律当作提高管理水平的工具;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把法律当作行为的底线和保障对待。依法治国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发挥法律的专业性和职业化,而法治政府考验每一个法律人、管理者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专业与能力是立身之本。第五,情理法度,综合衡量。法律不可能包打天下、包治百病,而且不同类型、不同语境下的法律又有不同的侧重点。例如,形式法治主要体现“规范性”,实质法治主要体现“道德性”,而社会中的法律主要体现“关系性”。“天理国法人情”是治理中的法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六,程序正义,公平对待。行政执法过程可以视为资源分配过程,也是正义分配过程。如果每个人都能得到应当得到的,便成就了公平正义,但实际上这种追求很难实现,也无法衡量。因此,程序正义成为了公正正义的“通用货币”,也成为法治政府的一个硬保障。第七,共治共享,协作推进。社会治理从来都不是靠单打独斗能够完成的事业。所以,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培育“社会治理共同体”。第八,领导能力,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一项特别内容,就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一是指引方向,谋篇布局;二是以身作则,勇于担当;三是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四是配置资源,实现目标。第九,整体思维,法治底线。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则会可以实现事半功倍。社会治理需要法治思维、政治思维、经济思维、社会思维、文化思维、道德思维、感情因素、全球思维等来进行决策,但法治是一切活动的底线。第十,注重细节,造就辉煌。伟大的事业,宏伟的事业,远大的理想,都是一点一滴做起、一步一步实现的。可以说,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件具体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每一件小事,完善每一个细节,才是最好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文章来源:同济大学法学院。原文标题《蒋惠岭院长为杨浦区绿化市容局党组中心组作专题讲座》,内容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