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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陇西县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人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和《定西市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24〕44号),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名(限男性),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择优录取”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意识强,适应集体生活,有志于从事消防工作;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四)具有陇西县户籍;
(五)年龄为18至26周岁(1998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1日),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本科学历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1996年12月1日);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2月1日);持有相关厨师资格证书者可以放宽条件优先招录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在校(部队)或其它单位学习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4.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5.陇西县原消防岗位上被辞退的人员;
6.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定西市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24〕44号)执行,即: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800元(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两补一贴”每月1500元(其中100元为岗位津贴,担任相关职务发放岗位津贴,其余按绩效工资发放);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陇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407办公室(陇西县第三中学斜对面)。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①报名登记表(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407办公室领取,一式2份);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③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退役证书、驾驶证等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初审,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通过资料核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2年)》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全部通过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等,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符合下列条件的在面试成绩中可加分,加分项为:持有B2以上驾照人员加5分;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加3分;具有运动员、通信、计算机、秘书的专业资格证书加1分,以上可累计加分,最高可加8分。
甘肃酒泉金塔县招聘消防员15人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大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专职从事灭火救援岗位。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大队统一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开展灭火救援、抢险救灾、通信保障等工作,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3.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酒泉市户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男性,年龄18至26周岁(1998年11月21日—2006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体形测试符合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拥有B2以上驾驶资质者,年龄可放宽至28岁(1996年11月21日—2006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2.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3.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值班、轮休制度,能接受夜间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高中生);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和不宜录用的情形的(含2年内无故从政府专职消防队离职的)。
(四)优先条件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消防救援指战员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战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5.国家规定的其他优先录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12月1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金塔县嘉美假日大酒店东侧300米处)。
4.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15009492876、0937-4422510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役军人持《退役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5张;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和体型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体型测试,资格审查和体型测试合格者方可予以报名。
体型测试标准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cm。
(三)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和体型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和《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实施,按照《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甘肃庆阳合水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8人
为切实加强和优化合水县消防救援力量,满足合水县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按照《甘肃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8人,主要担负合水县灭火和抢险救援等任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广泛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庆阳籍户口及庆阳市常住人口。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事业。
4.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
6.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6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仅限男性。
7.持有B2及以上驾驶、技工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8.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9.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员:(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消防救援指战员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从业特长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3)国家规定的其他录用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退回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当地公安部门列为重点上访人员的;
7.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和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核定,按照《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月工资不低于合水县事业编制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按政策规定足额缴纳“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数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二)专职消防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按照准军事化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轮休、年假、陪护假、婚假、事假、病假等。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现场复核、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融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扫描二维码填写上传信息。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线上报名入口:
(三)现场复核(11月29日)
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
报名材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现场复核时间:11月29日9时至17时。
现场复核地点: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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