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专论 | 科学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
时事
2025-02-06 12:05
北京
正确分析和把握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是推动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制定反腐败政策方针的重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鲜明指出,新时代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有目共睹。同时明确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这充分反映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精准判断,彰显出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这一重大问题的清醒认识,体现出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全面客观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提供了重要遵循,为继续深化推动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24年,党中央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这是对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显著成果的充分肯定,也表明了党中央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对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历史发展经验表明,理论创新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基础。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同样需要科学的理论创新。从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自我革命”的论述,到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在这一过程中,党中央对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举措不断创新、理论成果不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行动指南。基于此,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基础上,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举措更加严密,全党在自我革命这一重大问题上认识更加清醒、行动更加坚定。 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党纪为主题在全党开展集中性学习教育。经过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党同志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调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纪律要求。在党纪制度方面,自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结合纪律建设的新形势,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释放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在此次中央纪委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进入新时代,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以及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面对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局面,我们党丝毫没有松懈,而是一刻不停对腐败予以重拳打击。据统计,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6.3万件次,立案87.7万件,其中立案省部级及以上干部73人、厅局级干部4348人。数据充分反映出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了严的基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定不移,任何犹豫动摇、松懈手软或半途而废,都将犯颠覆性错误。 聚焦民生痛点难点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市县党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基层“蝇贪蚁腐”多具有交织性,与扶贫惠民资金、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以及包括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在内的多方面因素紧密相关,严重啃食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的执政根基。2024年4月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部署开展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在全国范围内查处问题超过50万件,深刻体现出党中央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度重视,并且通过相关案件的查办产生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深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战略要求,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按照这一方向进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成为衡量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指标。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高效实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领导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在这一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印发《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文件,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更多有力支撑。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复杂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认识反腐败斗争,一定要有历史眼光、战略高度,着眼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这为我们分析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提供了重要原则。 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对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持续释放坚决反对腐败的强烈信号。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和立案的情况来看,腐败存量得到有力削减、腐败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同时,有相当比例的被查处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各领域、各层次的腐败增量都还在持续发生。这也深刻体现出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是十分准确的。从腐败所呈现出的趋势也能够看出,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有的腐败分子政治野心膨胀,搞“七个有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危害政治安全,同时大搞利益输送,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腐败问题与作风问题交织成为规律性特征,一些腐败分子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表现尤为明显,风腐几乎相伴而生、交织升级;贪腐情节严重恶劣,一些案例涉案金额触目惊心。这些现象都充分反映出当前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仍然繁重。 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不断升级。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不仅体现在腐败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方面,还体现在腐败类型的不断演化上,特别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不断伪装变异、翻新升级。具体而言,从腐败类型来看,以合法形式掩盖腐败目的、期权变现、政商“旋转门”与银企“旋转门”、“影子公司”与“影子股东”等问题突出;从腐败主体来看,扶植“代理人”掩盖权钱交易、培养“关系人”代为保管不义之财、通过“围猎”精心“挑选”或“培养”行贿对象等方式使得腐败更加隐蔽化;从腐败形式来看,以收受干股方式收受贿赂,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收受贿赂物品但不办理权属变更等问题屡见不鲜。此外,腐败的跨境流动也与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交织在一起,给腐败跨境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可以看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呈现出腐败主体隐匿化、利益输送链条拉长化、权钱关联割裂化、性质认定复杂化等诸多新特点,对腐败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中央纪委全会上强调指出,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 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了系统阐释,反映出我们党对反腐败标本兼治的科学把握。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社会快速转轨的背景下,由于各行业、各领域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存在一些制度漏洞,从而产生了一些腐败机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治国理政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建章立制,但目前仍然有一些重点领域由于制度机制等不够严密而产生了腐败风险。例如,金融、工程建设、干部人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仍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区。金融领域某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特有行政权和大额资金配置权,运用金融工具和交易规则实施腐败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腐败手段的专业性、技术性、隐蔽性强,存在较高腐败风险;工程建设领域面广环节多、政策专业性强、交易链条长、投入资金量大、利益关联度高,违规插手招投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顽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现象较为普遍;干部人事工作涉及重大利益分配和调整,容易滋生任人唯亲、搞裙带关系、买官卖官、“吃空饷”、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严重损害干部人事制度的公正性以及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这些突出问题都表明,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对于治理系统性腐败至关重要,这既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关键环节,也是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基础工程。 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努力取得更大成效,确保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以改革为抓手,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谋划了清晰蓝图,为各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通过改革措施的推动落实,可以深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伴随改革目标的实现,各领域的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腐败风险也会随之减少。因此,从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目标来看,仍然要以改革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领域的制度体系,从而减少腐败机会、堵住制度漏洞,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一是从宏观层面要推动各领域、各部门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始终沿着正确轨道运行。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这是防范权力滥用的根本途径。二是从微观层面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着重抓好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整治。以医药领域为例,需要深化推动医药体制改革,重构整体医药管理体系,并且通过改革有效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从根源上消除医药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从风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耕细作,揭示出了更多规律性问题,并基于风腐一体的新表现加以治理。事实上,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同根同源,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现象的共性特征,也深刻反映出腐败的发展变化。一是在“同查”层面,要更加注重风腐交织的典型问题,及时发现“四风”背后衍生的腐败行为,也能够深入挖掘腐败问题背后隐藏的不正之风。既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等作风问题,又聚焦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二是在“同治”层面,将纠治“四风”和腐败治理统筹谋划,准确把握风腐共性根源。此次中央纪委全会明确提出,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制定关于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的意见,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值得注意的是,在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方面,要更加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腐败问题,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通过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整治力度、推进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 深化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战略部署。此次中央纪委全会提出,深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有关派驻机构向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部属高校和国务院国资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中央企业“再派出”。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通过体制改革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显得更为重要。一是以深化机构改革为重点,持续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的职能定位,推动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闭环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二是根据监察法的最新修订,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察机关派驻制度,特别是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推动监察体制改革纵深落实。 着力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这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彰显了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对廉洁文化的高度重视。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制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核心内容和精髓要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二是要因地制宜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三是以廉洁文化营造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廉洁文化建设不仅关系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还关系到社会清朗,应加强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事实证明,推动廉洁文化社会化是新时代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塑造全社会廉洁价值观的必然选择。(过勇 作者系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纪检监察研究院教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在遵规守纪中担当作为锐意进取
强化政治监督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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