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项目(“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遴选工作的通知

科技   2025-01-26 17:10   浙江  


各相关企业:

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启动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项目遴选工作,对入围项目给予200-50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

      滨江区企业可申报集群方向如下:杭州市数字安防集群、浙东工业母机集群、环杭州湾现代纺织服装集群、长三角(含江西)大飞机集群;滨江区智能物联、高端软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机器人与数控机床产业集群。

请各相关企业对照要求于2月7日下班前将附件4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附件5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张瑜,18357021736;邮箱:1753202637@qq.com;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2楼1237室。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4日

一、支持方向

围绕构建“省级—国家级—世界级”集群培育发展体系,统筹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传统产业深度转型升级,重点支持8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及省级“新星”产业群的新质生产力项目,推动集群梯次发展迈向世界级。支持新质生产力项目向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地市、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新星”产业群所在地,省级及以上高新区,山区海岛县集聚发展。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使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培育高端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并参与中高端市场竞争,通过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等路径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2.项目符合“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重点领域要求(附件1),“新星”产业群申报项目重点领域由各地自主把握。

3.项目应为在建或新建项目,要求当前已有实质性进展,并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原则上项目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且满足集群对应的门槛条件(附件1)、2025年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

4.项目在本通知印发前一日已完成备案或核准,取得项目代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申报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已获得过工信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附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项目(“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来源:滨江经信

编辑:付琴

一审:陈凯妮

二审:曹仪

终审:周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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