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转发关于开展杭州高新区(滨江)2025年度创新券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   2025-01-23 18:36   浙江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创新券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使用方(买方)为在我区注册并纳税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新雏鹰”企业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使用创新券补助范围:省级创新载体、市级创新载体、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经认定的区级载体;

2.企业向非关联的创新载体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需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等形式科技服务,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或已列入各级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3. 2025年度技术合同额需累计10万元以上,且仅受理2025年当年度履行完成的合同。

三、申报流程

登录“浙江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t.zj.gov.cn/)”,点击首页上的“办事大厅”,在搜索框输入“创新券”,出现创新券申领或者创新券使用服务栏目,点击任一栏目下的“业务办理”,按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第一步 〔实名注册〕点击创新券功能导航→实名注册;也可以点击左侧菜单栏中创新券申领→实名注册,即可进入实名注册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企业须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上年度及注册上月企业财务报表、科技企业资质证书(其他栏上传),我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创新券申请资格。

第二步 〔申请创新券额度〕当用户通过实名认证后,就可以申领创新券额度,点击功能导航中的“额度申领”或左侧菜单栏中创新券申领→申领额度;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填写申领金额,请根据当次实际使用额度申领,勿一次性过多申领,以免影响他人申领。

第三步 〔技术合同登记〕企业与相关载体签订技术合同后,须技术合同登记。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技术合同登记点(一般由卖方登记),地址:滨江区信诚路572号浙江科技大市场A521,电话:0571-85009075。具体信息可添加“技术合同登记”微信公众号了解。

第四步 〔使用创新券〕合同执行完成,登记备案取得登记编号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后方可申请使用创新券。点击功能栏“使用创新券”,填写信息,上传经备案的合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发票、付款凭证的原件和服务结果(检测报告、查新报告和项目结题-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情况(双方签字盖章)),提交后须联系服务载体确认。

第五步 〔递交纸质材料〕服务载体确认上报后,请申报企业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创新券兑现申请表、技术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服务结果凭证、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一式一份至我局。

第六步 〔材料审核〕我局将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提交申请的创新券进行审核。

四、材料清单

1.《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原件一份

2.技术合同原件一份(技术合同登记版)

3.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4.服务结果凭证原件件一份(如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项目结题报告—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情况(双方签字盖章)等)

5.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原件一份

五、政策支持

对当年度技术合同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买方),给予不超过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金额30%补助,单个企业年最高额度不超过50 万元。补助总额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总额为限,根据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及技术合同总金额确定补助比例。

六、注意事项

1. 对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我局每年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2.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追回奖补资金,纳入科研诚信不良信息行为,取消以后三年申请财政专项奖励及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江南大道328-1号)

联系人:赵一智  0571-87703243

附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

1、2025年创新券申请流程指南(附图).docx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用户手册.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5年1月21日



来源: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编辑:付琴

一审:俞馨怡

二审:曹仪

终审:周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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