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转发关于申报2024年度区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的通知

科技   2025-01-24 11:47   浙江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2号),现开展杭州高新区(滨江)2024年度区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的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递交申报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在高新区(滨江)的符合高新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其法人代表。(区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对象为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组织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个人)

二、申报事项

1

政府质量奖

2024年度获得中国质量奖项、杭州市政府质量奖项、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或提名奖的组织;

2

品字标企业

2024年获得“品字标”系列品牌认定的组织;

3

标准创新奖

2024年度获得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浙江省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优秀贡献奖和组织奖、区标准创新奖组织奖、个人奖的组织或个人;

4

认证认定

2024年企业、团体标准被认定为“浙江标准”(包括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浙江标准”以及发布认定的“浙江制造”标准);2024年8月1日以后,新获得“同线同标同质”认证认定的组织;

5

发布标准

2024年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组织;

6

试点示范

2024年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

7

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认定

2024年8月1日以后,获得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认定的组织;

8

CNAS认可

2024年8月1日以后,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组织;

9

其他

2024年8月1日以后,引进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秘书处的组织;2024年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的组织;2024年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2024年8月1日以后,引进国家、省级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创新联合体等,经考核为优秀的组织;

10

滨质授信

(1)符合上述1-6项,可同时申请获得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民生银行、泰隆银行滨江支行等6家银行授信,无需抵押物。

(2)获政府质量奖或标准创新奖的首席质量官和标准总师或相关负责人可申请个人专项授信。

三、预申报事项

2024年已立项未发布、2025年拟立项和2025年拟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事项应填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附件1),并经法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审核盖章。

1.政府质量奖资助,以各级发布的正式获奖文件为准;

2.品字标企业资助,应提供有效认证或认定证明材料;

3.标准创新奖资助,以各级发布的正式获奖文件为准;

4.认证认定资助,企业、团体标准被认定为“浙江标准”的,如为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浙江标准”应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认定的“浙江制造”标准应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随带标准文本原件,核对后返还)(标准文本页数较多的,复印封面、目次、前言和首页即可)。企业获得“同线同标同质”认证认定的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5.发布标准资助,应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随带标准文本原件,核对后返还,标准文本页数较多的,复印封面、目次、前言和首页即可)。国际标准还应提供主导或参与制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6.试点示范资助:应当提供试点示范申请表(申请时需经我局盖章同意)和各级正式发布的通知;

7.获得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认定的,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8.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组织,提供CNAS认可证书。

9.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应提供申请资料、加入通知、官网查询信息截屏、历年会费缴纳凭证、历年参加标准化组织活动等印证材料;引进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秘书处、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国家、省级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创新联合体的,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10.2024年已立项未发布、2025年拟立项和2025年拟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应填写汇总表(附件2),未填写的2025年度奖补时不予兑现。预申报事项无需印证材料。

11.2024年承担标准技术委员会及注册专家有关情况应填写统计表(附件3),无需印证材料。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事项1(政府质量奖)、2(品字标企业),10(滨质授信)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bjscjgjzlk@163.com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邮寄/线下送至滨江区江陵路609号108室。

2.其余申报事项均通过滨江标准集成服务平台(https://hzruange.com/Company/StandardThing/web/#/)于2025年2月28日上报,并将纸质版材料(除附件2、3外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邮寄/线下送至滨江区江陵路609号102室。

3.滨江标准集成服务平台上报流程:企业注册后进入右上角“标准化应用”中的“标准奖项填报”后选择“申报类型如发布标准”后点击附件上传,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申报”即可(详情见附件4)。

4.各企事业单位/个人可申请加入滨江区质量标准奖补申报群(QQ):1009039754,申请进群请备注企业、姓名,群内可进行填报问题咨询。

5.申请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将失信信息纳入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联合奖惩,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联系人(申报事项1、2、10):项郑飘,联系电话:89838761。

联系人(其余申报事项):应露怡,联系电话:89837172。


附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


1、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2024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

2、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浙江制造”标准发布汇总表

3、2024年承担标准技术委员会及注册专家有关情况统计表

4、滨江区标准集成服务平台用户手册

5、《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13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2号)


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来源: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付琴

一审:刘琳

二审:曹仪

终审:周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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