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组织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
二、申报要求
凡符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单位,均应主动向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备案。如单位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申报途径及方式
请拟新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附件2),并将纸质盖章件送或寄至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或将纸质盖章扫描件发至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互联网邮箱。
附件:
1、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3、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及邮箱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25日
编辑 | 翁雅琪
一审 | 钱晶晶
二审 | 陈美林
终审 | 唐广言
声明 | 凡“东台融媒”原创稿件,转载或引用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否则构成侵权!部分素材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