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提升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东台市妇联拟向社会力量购买2025年度家庭教育服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或者依法在工商或行业主管等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2.服务内容和家庭教育相关,符合购买项目的具体要求;
3.具有较好履约能力和机构诚信能力。
(1)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意向方申报项目;(2)2025年2月中下旬,市妇联召开项目评审答辩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现场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打分,确定项目实施单位;(3)2025年2月中下旬,完成项目优化并与项目承接方签约实施。承接方按照与东台市妇联签署协议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市妇联进行阶段性评估。项目实施结束后,市妇联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终期考核评估。
东台市妇联与项目承接方签订协议后,分两次拨付款项,分别在启动后和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各拨付50%款项。如项目终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对已拨付的资金款项保留追溯权。
以下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025年1月20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jsjmdt01@163.com。(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申报单位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的,还需提供最新年度年检合格证明,新成立或按规定无需参加年检的可不提供);(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5)具有服务家庭、从事家庭教育相关工作专业能力的图文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