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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刑事检察工作在时代的脉搏中铿锵前行,留下坚实有力的法治印记。从跨境反诈到严惩证券欺诈,从“两打”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到“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的创新升级,每一步都坚实有力。“检察护企”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腐败链条,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引领方向,数字检察深度赋能刑事办案……这一年,刑事检察用专业与坚守,为守护公平正义不懈奋进。
01
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
2024年11月25日,最高检举行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启动会议。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是为了更好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刑事检察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的研究指导、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强化对刑事检察业务态势与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
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由最高检院领导担任组长;由最高检负责捕诉和刑事执行(含侦查)的刑事检察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由最高检检委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将实体化运作,建立年度计划、请示报告、业务会商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启动会议指出,最高检各刑事检察部门要在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刑事检察共性问题的研究,认真研判宏观刑事检察业务数据,分析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研究刑事检察业务重点举措,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统筹开展刑事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官职业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更好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每年年初,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将会对该年度刑事检察全局性、共性重要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定期分析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涉及最高检各刑事检察部门的工作事项,由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作出分工安排,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各省级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地市级检察院,也将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
02
检察护企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初,最高检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并明确了专项行动的14项重点工作举措。
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最高检切实加强督促指导,于3月、6月分别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题培训会议、专项行动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方向、提出具体要求。最高检还派调研组深入9省市详细了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就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各省级院检察长制发工作提示函、向各省级院下发工作通知,持续促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7月28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在最高检的统筹指导下,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为中心,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护企工作取得新成效。上半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万人,同比上升36.5%。起诉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5827人,同比上升41.1%。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
03
数字检察赋能
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日常派驻中通过法律监督应用模型及时排查相关监督线索。
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科技力量积极履职,深化“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以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数字赋能刑事检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不仅有力提升了筛查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而且打通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发现线索困难的瓶颈,并有效提升了检察官在办理捕诉案件时发现上下游犯罪线索和漏罪漏犯的能力。实践中,检察机关将数字检察与刑事检察工作深度融合,通过解析个案,提炼类案规则,研发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利于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为适应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发展需要,5月,最高检制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11月,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和数字检察办公室经深入研究、综合评估后,结合前期重大犯罪检察厅开展的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试点工作情况,以及刑事执行检察厅开展的醉驾类数字侦查模型评审情况,最终确定了25个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重点推广应用,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监督办案实际,做好重点推广模型的应用、线索核查及案件的指导办理工作,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在重点推广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将围绕有效提升监督办案能力、案件办理质效的目标,更加重视线索移送后的跟踪引导、协作配合。
04
“十一号检察建议”
为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12月底,最高检结合司法办案情况,向民政部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利用养老机构名义实施的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办案中发现的涉养老机构违规违法线索和监管人员渎职线索,对涉嫌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024年1月至6月起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343人。
各地检察机关还积极联合民政、消防、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一起走访养老机构,形成养老监管系统合力。对于备受关注的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不少地区检察机关联合民政部门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入职查询机制,从防患于未然出发,督促养老机构将曾经实施过故意伤害等危害人身权利犯罪的从业人员调离密切接触老年人的岗位。
11月28日至29日,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暨“检护民生”座谈会召开,会议指出,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要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多维度推进养老领域安全。会上,通报了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案事例。
05
“两打”专项行动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从严惩治各类污染环境犯罪,2024年1月至6月共起诉污染环境犯罪668件1597人,在办案中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检察办案发现,当前污染环境犯罪新旧问题交织,跨地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屡禁不止、自动监测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个别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帮助掩盖污染真相等,仍需深化治理。5月,最高检官网发布了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明确4月至12月,在全国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简称“两打”)专项行动,三部门还联合举办了2024年第一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
为持续保持打击高压态势,6月6日,最高检发布3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依法严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受利益驱动,在开展环评文件编制、环境检测等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行为。10月,最高检官网发布了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不断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质效。
接下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推动完善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06
跨境反诈
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持续高发,犯罪形势严峻复杂,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打击治理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力遏制此类犯罪持续高发的态势,并始终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上半年,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涉缅北电诈犯罪专项行动,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5万人,同比上升44.1%。
7月26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共同制定的《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进一步依法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了10起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切断境内不法分子与境外诈骗集团勾结的犯罪链条,根据常态化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最高检、公安部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坚持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境内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07
派驻+巡回+科技
梯次推进巡回检察,深入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研发监狱检察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违规违法“减假暂”等深层次问题……2024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意见1.1万人。
为应对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7月29日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要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探索和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扩大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派驻检察室是“阵地”,重在巩固加强,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巡回检察是“利剑”,重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增强监督刚性;科技赋能是“手段”,重在依靠科技力量,提升监督能力。
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在12月5日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中再次被提及。《意见》提出要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强制医疗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财产刑执行等监督,强化对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的监督。
08
受贿行贿一起查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落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决策部署的成效正在彰显。上半年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3万人,已起诉9437人,同比分别上升44%和32.6%,其中原省部级干部15人。起诉行贿犯罪1348人,同比上升31.3%。
为提高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综合治理效能,最高检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或者案例等方式,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行贿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3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对外发布了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这次发布的案例中,包含了多起向社会保障、医药、组织人事等重点领域的行贿犯罪,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释放了加大对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强烈信号;这些案例中受贿人行贿人均被依法惩处,彰显了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坚定立场。与此同时,最高检还协同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和纠正力度,斩断行贿利益驱动。
1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会议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接下来,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切实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追缴和纠正行贿犯罪所得,推动完善对行贿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纵深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
09
证券犯罪零容忍
证券期货犯罪严重破坏资本市场运行基础,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害经济金融安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最高检严格落实中央部署,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操纵市场、恶意做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犯罪1.8万人,其中证券犯罪200余人,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5月17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证监会发布《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就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总体要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刑事案件的管辖,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运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等违法犯罪案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
为依法从严惩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财务造假犯罪,8月,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重点问题。强调全链条追诉实施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员,为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中介组织,以及其他配合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10
新兴产业知产保护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而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社会生产能力,特点就是创新,必须依法严格保护。2024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强调,2024年检察机关将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3月14日,最高检召开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数字经济建设,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4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共同构建有机衔接、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突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4月25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到检察机关将重点加强对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绿色能源和信息通信等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在此次发布会上,最高检还发布了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4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坚持既“依法严办”让侵权者不敢再犯,也“依法快办”避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受损,上半年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894人。
12月5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