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通知公告,12月16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拟调整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称,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将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对于符合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的借款人,其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上浮。本次调整的执行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有意见建议,可于12月23日前反馈至该中心。意见征询联系人:甄鸿阳,联系电话:0991-4678462。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小北 | 审核:杨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