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我县就对烟花爆竹设限放区域和禁放区域。2023年—2024年,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隐患,数值同比下降56%。
睢宁的宝子们
睢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S325以北,S612以西,S612以南,G104以东(城区外环以内,包含外环路段)、白塘河湿地公园、岠山风景区为禁放区域。
注意:禁放区域内不再设置集中燃放点。
2.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七)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1.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操办庆典、婚礼等各类活动时,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各类焰火燃放活动。
在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关于修改<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徐政规〔2024〕3号)和本通告有关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110(县公安局)
0516-88307616(县应急局)
睢宁公安提醒大家
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隐患真不少
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每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全国有数千起,引起大楼着火、森林火灾。
2019年2月10日(正月初六),河北保定的王某燃放烟花爆竹,致使附近375.52吨旧纸板被点燃,造成火灾,经济损失75万余元。王某行为侵犯了公共安全和他人财产权利,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附带民事赔偿758318元。
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由于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特别是儿童,防范意识弱,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除夕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
2021年2月12日大年初一的晚上,重庆一名小女孩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爆竹不慎掉落,引燃了化粪池,三个井盖都爆炸了,小女孩不幸遇难。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当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据调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的噪声,可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把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会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大量垃圾、炮竹碎屑等燃放后的产物极不容易打扫,会给环卫工人带来严重的负担。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
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让城市家园更加美丽文明
更加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