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阎良警方查获

文摘   2024-12-16 14:31   陕西  


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
后果不堪设想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具有重大安全隐患

  对于这些行为

  阎良公安坚决打击

      为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近期,公安阎良分局认真推进落实“531”预防警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公安阎良分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北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即进行走访调查,民警发现辖区村民刘在外地购入一批烟花爆竹,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购入的烟花爆竹全部存放于自己家中,等到春节期间高价卖出,以此获利。

      经过民警检查,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潮、通风、防静电、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民警当场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并安排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具有储存条件的仓库暂存。目前,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阎良公安提示: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别是把烟花爆竹储存在小区、民房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市民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万家灯火   有我守护

编辑/田鹏飞  校对/邢朱峰

审核/毛文亮

供稿/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北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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