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交警开展2024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文摘   2024-12-02 14:38   陕西  






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年的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文明交通,携手共创”,旨在倡导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29日上午,在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在阎良区客运汽车站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公安阎良分局、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等部门领导,环卫工代表、重点企业驾驶人、出租车、客运车和校车驾驶人以及务工人员代表共计400余人参加了活动。









全国交通安全日 安全知识记心间




       活动中,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潘军峰通报了今年以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介绍了交警大队在指挥疏导、违法查处、事故处理、窗口服务、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区教育局安委办、西安艾维申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进行了发言,区交通局副局长邵新兴就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做了动员讲话,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潘军峰、教导员惠建锋带领民警辅警,向参加活动的人员发放印有“文明出行 携手共创”字样的水杯、脸盆等宣传品,介绍交通安全展板,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强调了冬季恶劣天气下出行时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并以案说法,讲解酒驾醉驾、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村里喜宴忙 安全不能忘




      冬季农村婚宴喜事集中,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持续走进关山街道办北冯村、新义村,新兴街道办井家村,宣传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民警提醒村民做好喜棚周边通行警示,着重强调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车辆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耐心提醒村民过马路要注意安全、骑电动车摩托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行人步行靠右侧行走等交通安全注意事项,让更多的村民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理念。“大家办喜事、喝喜酒的同时,一定要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民警向村民叮嘱。




122 阎良交警宣传忙




       为迅速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的热潮,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辅警进企业、进学校、进广场、进集市,面对面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并结合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详细讲解无牌无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倡导广大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阎良交警提示: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平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您的出行平安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万家灯火   有我守护

 编辑/田鹏飞 校对/邢朱峰

审核/毛文亮

供稿/交警大队


西安阎良公安
阎良公安 平安相伴
 最新文章